我们正处于一个信息大暴发的时代,每天都能产生数以百万计的新闻资讯!
虽然有大数据推荐,但面对海量数据,通过我们的调研发现,在一个小时的时间里,您通常无法真正有效地获取您感兴趣的资讯!
头条新闻资讯订阅,旨在帮助您收集感兴趣的资讯内容,并且在第一时间通知到您。可以有效节约您获取资讯的时间,避免错过一些关键信息。
本文转自:沈阳晚报
“关于推进地方金融监管与仲裁协作的备忘录” 签约仪式在沈阳举行
国内金融、法律“大咖”齐聚沈阳仲裁 共话金融纠纷化解
1月12日,“关于推进地方金融监管与仲裁协作的备忘录”签约仪式在沈阳市政府220会议室举行。市金融局与市法院、沈阳仲裁委签署《关于推进地方金融监管与司法协作的备忘录》《关于推进地方金融监管与仲裁协作的备忘录》,沈阳仲裁委员会向沈阳市金融仲裁智库特聘专家代表颁发了聘书。市金融发展局、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沈阳仲裁委员会分管领导、部分金融仲裁员代表参加仪式。
国内“大咖”受聘沈阳金融领域仲裁员
备忘录签订后,沈阳金融监管部门将与市法院、沈阳仲裁委一道,在人才资源优势互补、信息交流共享、重大风险分析研判、金融纠纷快速解决、重大金融纠纷协调配合、金融法制宣传协作等方面加强合作。近年来,沈阳仲裁委员会深耕金融仲裁专业领域,通过频繁走访调研金融企业、协会,逐步掌握沈阳金融市场运行规律,研究制订了金融仲裁快立、快审、快结程序,同时,在金融商贸开发区的方圆大厦设立了“沈阳仲裁委员会金融纠纷仲裁庭”。2022年又广泛吸纳国内外金融行业专家和高端人士,聘任了232名金融领域仲裁员,整体仲裁员数量达到了1021名。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博士杜焕芳,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金融仲裁专委会主任、硕士卜祥瑞,原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副行长、全职仲裁员、硕士杨敏等国内外专家、学者,均在受聘专家名单之列。
李岩:金融纠纷走仲裁有独特优势
在市场经济发达国家,90%以上的金融机构经济纠纷是通过仲裁解决的,而目前我国商业银行采用仲裁解决金融纠纷的比例却很低。妨碍仲裁在金融纠纷中得以应用除了“诉讼定式”思维,还与仲裁产生时间较晚、社会认知度不高等因素有关。在签约仪式上,辽宁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后李岩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金融仲裁具有诉讼不可比拟的多重优势,比如金融仲裁具有高效性、专业性、保障性、保密性、经济性等优势,特别是仲裁特别符合中国人“和气生财”的处事原则,没有明显的原被告,双方可以在心平气和的氛围下解决矛盾。
杨西水:仲裁能维护金融机构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辽宁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主任科员、博士杨西水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金融合同具有标的额大、涉及面广、专业性强等特点,一旦发生纠纷将长期困扰金融机构的经营活动,甚至产生经济风险。仲裁实行一裁终局,裁决一经作出即具有法律效力,能避免无休止的缠讼和案件的久拖不决。另外,仲裁员是从各行各业中精心选聘的专家,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丰富的办案经验,当事人还可自主选择仲裁员以及纠纷解决的程序。此外仲裁只需交一次费用,且仲裁不进行公开审理,整个仲裁程序及仲裁结果都不向社会披露。为此,杨西水认为有效运用仲裁法律手段解决金融行业的各类经济纠纷,能切实维护金融机构和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障金融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苏俊:仲裁化解是发展所需
近年来,各金融机构交易体量不断增大,金融借款合同及由此伴生的金融纠纷案件逐年增多。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苏俊说:“通过诉讼一个案子下来可能需要两三年甚至三四年的时间,既不利于企业和客户的消费和借款,也不利于金融机构的权益保护,还占用了大量的司法资源。银行金融纠纷中,如果通过仲裁途径,十天半个月即可解决纠纷,特别高效。”苏俊认为仲裁化解金融纠纷是发展所需,也是商业银行解决金融纠纷的最佳途径。
邵琰:仲裁模式化解金融纠纷具有社会经济效应
“仲裁模式化解金融纠纷具有明显的社会经济效应。”辽宁社会科学院副研究员、博士邵琰指出,金融具有公共属性,它不是单纯的自然人或两个企业间的矛盾。日渐繁荣的金融市场必将催生出大量的经济纠纷,仲裁作为世界通行的争议纠纷解决方式十分契合金融活动特点。金融仲裁在化解金融风险、处置不良贷款过程中,体现了高效快捷的积极作用。仲裁化解金融纠纷机制不仅可以发挥金融仲裁优势,还可以前移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关口,强化风险的事前控制,从源头减少、化解金融纠纷,防范金融风险。
沈阳晚报、沈报全媒体主任记者 王彩丽
受访单位供图
以上内容为资讯信息快照,由td.fyun.cc爬虫进行采集并收录,本站未对信息做任何修改,信息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快照生成时间:2023-01-13 05:45:04
本站信息快照查询为非营利公共服务,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进行删除。
信息原文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