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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他离婚这么久,他一直没有按照离婚协议履行,现在这件事终于解决了,没想到这么快,感谢你们啊,法官!”近日,贵阳市息烽法院养龙司人民法庭高效调解了一起离婚后的财产纠纷案件,获得当事人的肯定。
原来,2021年,原告夏某与被告杨某因感情破裂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中约定,双方共同财产归杨某所有,杨某应当在离婚协议签订后三个月内支付夏某14万元。
此后三年,杨某仅支付了6万元,余下部分款项却迟迟未支付。迫于无奈,今年2月,夏某一纸诉状将前夫杨某告上了息烽法院养龙司人民法庭。
经前期沟通,法官了解到双方对案件事实争议不大,只因离婚后沟通不畅致使常常发生争吵,更无法冷静商议离婚协议中约定的钱款事宜。在翻阅两人在诉前调解阶段的笔录后,法官敏锐地察觉到两人之间多年的感情基础,并未因离婚而导致全面瓦解,推测该案具有一定调解基础,于是便决定采用“背靠背”的方式组织双方调解。
承办法官、法官助理遂将二人分别引导至法庭内温馨调解室和室外温馨调解区。在温馨调解室,法官酉煦向杨某充分释法说理,从法律角度为其释明离婚协议的法律效力,劝导其应按协议履行义务,又从情感角度劝说其要理解夏某不易之处,并念及双方之前多年的感情,若不能及时支付,也应尽快商量还款方案;室外温馨调解区,法官助理吴超则耐心倾听夏某心声,从情理法多方面劝导夏某,花园式的环境令原告夏某身心放松下来,经过其冷静地考虑后,同意与杨某和解。
两人面对面沟通后,杨某主动提出,待今年工程款结款时,愿意一次性支付夏某8万元。夏某对此表示理解,于是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约定了具体还款时间,法庭也及时为双方制作调解书,该案得以成功调解结案。
近年来,息烽法院养龙司人民法庭坚持以建设“巾帼建功”特色法庭为基础,着力推进“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通过在法庭内设置温馨调解室、室外开辟温馨调解区,提供法律科普读物,在凉亭下添置桌椅、盆栽等“硬”设施,打造温馨和谐的调解“软”环境,促进矛盾纠纷高效化解。未来,息烽法院将进一步拓展调解场景、创新调解方式、提高解纷效率,柔性化解纠纷,在为群众办实事中,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满意度。
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陈景雄
编辑 蒋孟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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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生成时间:2024-06-05 08:4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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