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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福州日报
晋安公检法三方联动对家暴说“不”!
人身安全保护令背后的启示
法官和检察官向当事人张某了解情况。(晋安法院供图)
人身安全保护令是防治家庭暴力的有效法律手段。近日,晋安法院发出全市首份由检察机关支持起诉的人身安全保护令,公、检、法三方联动,为家暴受害者竖起法律之盾,在防治家庭暴力、维护家庭和谐和社会安定上迈出重要一步。
拒绝家暴 为弱者伸张正义
“你好,请问这里可以发人身安全保护令吗?”7月底的一天,中年女子张某来到晋安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咨询。
值班法官陈昕敏锐地觉察到张某的异样:她脸色憔悴,声音干哑,袖套下还能看到手臂上的淤青。原来,张某的丈夫在生活中控制欲极强,开始还只是掌控钱财,到后来常常辱骂张某,并不时查看其手机,稍有怀疑便对她拳打脚踢。
陈昕在现场仔细审核张某提供的视频、相关聊天记录等证据材料,还通过电话联系其女儿核实相关情况,女儿确认其父亲的确存在家暴行为。
“秉持对家庭暴力零容忍的态度,人身保护令就是要保护家庭暴力受害人。”陈昕表示,家庭矛盾若上升到家庭暴力,法院便有权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保护受害人。
及时训诫 树起法治之盾
据了解,张某的情况符合民事检察支持起诉的条件,晋安法院遂启动晋安法检两家协作机制,向晋安区检察院通报了案件线索,并开展联合调查。陈昕和检察官共同前往社区取证,调查中发现,张某的经历比他们想象的还要可怕。
“今年2月,丈夫对她大打出手,打伤了其头部和脸部。张某报警后,公安机关出具了《家庭暴力告诫书》,但丈夫仍在继续施暴。”陈昕介绍,为躲避丈夫,张某无奈逃出家门,住进派出所旁的旅馆。丈夫再次上门时,她大声呼救,这才“吓”走了丈夫。
核实情况后,晋安区检察院迅速就本案向晋安法院发出《支持起诉书》,承办法官陈昕也第一时间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将张某的丈夫叫到法院,当面释法训诫。
“我们告诫其务必遵守保护令的具体内容,如违反人身保护令,再有家暴行为,将触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受到刑事处分,可作出逮捕决定并提起公诉。”陈昕法官表示,进行释法训诫,既是告知张某丈夫司法机关已介入,不得再有家暴行为。
三方联动 织起安全大网
人身安全保护令下发后,小张的生活也暂时恢复平静。而这份平静背后,是多个部门的倾力守护。
“去年8月,最高院针对人身安全保护令下发了新的司法解释,扩大了适用范围,减轻了当事人举证负担,同时加大违反保护令的惩治力度,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可执行性得到极大提升。”晋安法院立案庭庭长颜哲晖介绍,“今年7月,在晋安区法院主导下,晋安法院、检察院及公安局三方联合签署框架协议,加强沟通协作机制,人身安全保护令进一步落到实处。”
到目前为止,晋安法院已先后受理了16起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依法保护家庭暴力受害人的人身安全和人格尊严,为家暴受害者撑起坚固的法治保护伞。
“法检联动开出的人身保护令,看似只是一张纸,但它是一份宣告,代表法检两家对家庭暴力零容忍的鲜明态度,也体现了朴素的正义观。”颜哲晖表示,“我们希望每一个家庭暴力受害人,都能够勇于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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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生成时间:2023-08-17 10:5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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