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正处于一个信息大暴发的时代,每天都能产生数以百万计的新闻资讯!
虽然有大数据推荐,但面对海量数据,通过我们的调研发现,在一个小时的时间里,您通常无法真正有效地获取您感兴趣的资讯!
头条新闻资讯订阅,旨在帮助您收集感兴趣的资讯内容,并且在第一时间通知到您。可以有效节约您获取资讯的时间,避免错过一些关键信息。
见习记者 李文璇
近日,广东阳江阳春市一初中男生在教室被同学殴打,以致受伤,引发广泛关注。
据阳春融媒消息,12月6日,阳春市教育局发布情况通报,称“因口角纷争,12月4日上午9时左右,江某某把同班同学廖某某推到该班教室讲台旁,在该班同学黄某某的协助下,江某某手持扫把棍敲打廖某某后脑部一下,后用拳头快速打了几拳头部”,致其受伤。目前,伤者正在广州珠江医院接受治疗。
阳春市教育局发布的情况通报
据澎湃新闻报道,伤者廖某某的亲属称,目前,廖某某的伤情非常严重。
亲属透露,目前,廖某某仍处于昏迷状态。图源:澎湃新闻
此次校园打人事件引发关注,舆论场上不乏主张严惩伤人者的声音。那么,伤人者具体应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就此事咨询了北京市京师(济南)律师事务所的王经纬律师。
网友评论
问题一:伤人者应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
王经纬表示,2020年12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下调了最低刑事责任年龄。根据刑法修正案(十一),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王经纬解释说,而今,随着教育水平的提升,未成年人的思想成熟得越来越早,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下,刑法修正案(十一)下调刑事责任年龄,是为了对未成年人犯罪现象进行合理的管制。
王经纬指出,本次事件已经达到了故意伤害致人重伤的级别,但手段是否达到了“特别残忍”的程度,还要看具体的案情,而这也会影响到最后是否追究刑事责任。如果核准追诉,那么江某某和黄某某便属于共同犯罪,二人都要负刑事责任。
问题二:伤人者的家长或监护人是否需承担法律责任?
王经纬表示,本次事件中,两位伤人者在民事上构成了共同侵权,但由于他们均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民事责任由监护人即家长代为承担。也就是说,他们的监护人即家长要负责赔偿伤者的医疗费用,以及其他经济损失。
问题三:学校是否需承担法律责任?
王经纬指出,民法典对于学校有关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责任作出了特别规定,只有在证明学校有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学校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以上内容为资讯信息快照,由td.fyun.cc爬虫进行采集并收录,本站未对信息做任何修改,信息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快照生成时间:2023-12-08 21:45:02
本站信息快照查询为非营利公共服务,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进行删除。
信息原文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