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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解放日报
《剧院魅影》里藏着文学老灵魂
郝岚
■郝 岚
那天,我坐在北京天桥艺术中心的大剧院里,观赏《剧院魅影》中文版。巨大的水晶吊灯升起又落下,华美的布景快速更迭,令观者目不暇接。1986年,音乐才子韦伯改编的这部音乐剧在伦敦首演大获成功,至今长盛不衰。韦伯的音乐确实精巧,但音乐剧成功的关键还是要有一个好故事。而这个故事套路和戏剧模式,在文学的世界里已经沉淀累积了几百年,因此,年轻的《剧院魅影》里其实藏着几颗文学的“老灵魂”。
一
音乐剧从一场拍卖会开始。衰败破落的剧院里,蒙尘的奢华暗示了这里曾经的辉煌。先不要被那个巨大的吊灯吸引,那是为了舞台演出的震撼效果而已。在它之前,年迈的子爵劳尔拍下了一件偶然发现的、保存完好的猴子音乐盒,它吸引观众去寻踪探秘,亦步亦趋地跟随情节徐徐展开。这个开头,你不应感到陌生。小仲马风靡世界的小说《茶花女》的开端,也是从玛格丽特死后公寓物品的拍卖会开场的,故事回溯的引子是那本阿尔芒签字送给茶花女的书。这种文学类型,情节的功能性必须强大:此时的沧桑一定是张力十足的,里面含有一个辉煌的过往,它提示观众人间事物皆短暂——事业、荣誉、锦衣玉食以及青春。但有些东西可以永恒,有时候是艺术,有时候是爱。而《剧院魅影》同时谈到了艺术和爱。
这部剧第二幕开场的音乐主题是Masquerade(假面舞会),那首歌曲令人印象深刻。在狂欢的人群中,“魅影”穿着死神的衣服、戴着夸张的帽子出现,他向剧院人士宣战之后,消失在一片烟雾中,阴森的现场只剩下一身戏服。这是一种“鸟鸣山更幽”的反衬艺术,或许没人能比19世纪美国小说家爱伦·坡更能用它营造高级感。爱伦·坡的小说《红死病的假面具》写的是一个城里蔓延着瘟疫红死病,感染者浑身出血,半小时就会死亡,勇敢又智慧的普洛斯佩罗亲王在古堡教堂中用化装舞会安慰并款待他那些被吓坏的侍从。尽管所有出入口被严格把守,但一个骨瘦如柴、化装成死神的神秘人还是出现了。亲王离奇死亡后,一群狂欢者趁着绝望激起的疯狂勇气扑上去,抓住的竟只是一块裹尸布和一个死神面具。至此,人们知道红死病已像贼一样趁夜色潜入了,它使狂欢者一个接一个倒在血泊之中……可以说,《剧院魅影》同样让“魅影”以死神的形象出现在化装舞会,视听效果俱佳,但论及精巧,比爱伦·坡的这个故事还略逊几筹。
二
《剧院魅影》的戏剧蓝本是1911年法国一本不入流的同名通俗小说,作者是业余作家加斯东·勒鲁,小说出版后评论不佳、销量不尽如人意。20世纪20年代美国据此拍了默片电影,受其影响,中国导演在1937年拍了一部电影《夜半歌声》,20世纪90年代重拍时由张国荣主演。不过,真正让勒鲁的故事焕发活力、带来国际声誉的,还是韦伯的音乐赋能。
据说勒鲁特别喜欢看戏,他的故事发生地是真实的,而《剧院魅影》写的正是巴黎歌剧院的故事。现实世界里,那里真的有个地下湖,有庞大的地下宫殿,剧院“5号包厢”也真的很神秘……在一个真实地点发生的故事,即使是虚构的,也有一种亦真亦幻的观感。19世纪的小说多数这么写,巴尔扎克笔下的门牌号都是真的,这是一种浓缩的、艺术的、典型的真实。
故事讲述一个隐藏在歌剧院里、外貌丑陋却极有音乐天分的边缘人,他躲在一个自己创造的庞大的地下世界里,观察、操纵着地上的世界。他用艺术证明自身的存在,对抗因外表畸形而不得已的隐身。剧名对这个可怕的天才的称呼,用的词不是“鬼魂”,而是如影随形的“魅影”,意思是他虽令人生畏,但他是一个人,是需要被尊重、被爱的男人。因此,他爱年轻的舞蹈演员克里斯汀,通过对她的训练和指导,将她从艺术的“原石”雕刻、打磨成一颗歌剧舞台上的“钻石”,成了她的“音乐天使”。然而,克里斯汀不爱“魅影”,她爱的是突然出现的与自己青梅竹马的子爵。
这类故事模式还能让你想到什么呢?《巴黎圣母院》里的卡西莫多,《弗兰肯斯坦》里的人造怪物?是的。他们都因外表的丑陋而被排斥在正常的世界之外,因将爱的需求投射在错位的女性身上而遭受误解与拒绝。而且,这三个怪物的寄居空间也实在太有代表性了:卡西莫多在巴黎圣母院的钟楼上,“魅影”在巴黎歌剧院的地下,“科学怪人”跑进了森林……在西方世界,几乎现代人所有的困惑无非是在这三个空间获得治愈:宗教信仰、艺术审美或大自然。
三
《剧院魅影》是在舞台上展开一个剧院的故事,这类戏剧常常是“套娃结构”,属于“后台戏剧”。全剧有三台“戏中戏”。你尽可以在莎士比亚的《哈姆雷特》、莫里哀的《伪君子》等经典中找到范本,它让戏剧结构更为复杂,情节展开线索多层,感官刺激愈加强烈,所以票房一般不错。
第一幕里,“魅影”划着小船,第一次将克里斯汀带入地下湖,两人合唱的旋律舒缓温柔。韦伯把摇滚乐和歌剧完美结合在一起,让女主角的唱段层层递进,情绪越来越高直至音乐的高潮。
“戏中戏”在《唐璜》里,克里斯汀手里玩弄着苹果,那是一颗禁果,“魅影”唱起了《覆水难收》:“越过不归点,不要回头……”他也许在提醒克里斯汀地下湖的经历,因此子爵听到这里落泪了,他明白“生米已成熟饭”。这首歌的名字也是写作技巧中的一个重要手法,在美国编剧罗伯特·麦奇写的《故事》里,他教给人写作戏剧的核心三段式:首先用叙述功能建立人物动机,就是他称之为戏剧的“不归点”;其次情节和人物要发展下去,自成逻辑,无法回头;最后是结局,升华或者毁灭。在这出戏里,韦伯用歌名《覆水难收》提醒观众,有了地下湖的那夜,“魅影”品尝了爱的滋味,他不再只是克里斯汀的“音乐天使”,他也需要克里斯汀这个“爱的天使”。他走上了不归路,只能冒险向前。因此后来他强行掠走克里斯汀,逼迫她爱他。
我相信这并非自己的过度阐释,因为韦伯后来为这部戏写了一个续篇《真爱不死》。续篇里说“魅影”后来在纽约旁的康尼岛建了一座巨大的游乐场,大发其财。克里斯汀和子爵在一起之后事业不顺,子爵也颓废失意。他们有一个儿子,性格古怪但极具音乐天赋,无疑暗示他是“魅影”的孩子,按年龄和时间推算,也是地下湖那一晚的产物。别问我是怎么知道的,用文学的艺术化手法转化和暗示某些不适于舞台表达的香艳场景,看看莎士比亚就能知道。
有人说,“魅影”是不是应该毁了克里斯汀与子爵?不会的,不管有多痛苦,他都会成全两人。“怪物”纵然奇怪,但他还是人,还没有在思想上发展为毁灭者,因为19世纪超前如玛丽·雪莱,写的科学怪人那样的“人造人”都在小说结尾处,于极寒之地无穷尽地追逐着他的创造者弗兰肯斯坦,但最后并没有杀死弗兰肯斯坦。让一个怪物发展为威胁人类的异己力量,这只能是一个先锋故事,需要在科幻小说和电影中试探,在大众化的剧院里,观众可接受不了这个。如同你我,在精神上渴望着一场小小的冒险和刺激,但不要太大,审美以舒适为主,因为我们要上班——现代人的朝九晚五就是原始人的游弋狩猎,已经足够紧张了。你在剧院里伸直腰,舒口气,还来不及回味故事,一转身就钻进了地铁站,那个属于你的庞大地下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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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生成时间:2023-11-23 08:4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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