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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南阳日报
方城县人民检察院:
汇聚法治合力 筑牢食品安全防护网
通
讯员 时国庆 殷增宽
“以前买肉时,看着那肉颜色可正、可新鲜,买到家再看时,那肉竟然变色了,也不怎么新鲜,我还以为是我们老年人眼花了,奇怪的是,最近没这个情况了。”近日,方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到凤瑞街道“阳光花园”小区走访调查时,一位受访者李老太太兴奋地说着,脸上的微笑透露最近购物的愉快。
2024年2月18日,方城县人民检察院“益心为公”志愿者检察云平台收到志愿者提供的线索,反映其在超市购买的鲜肉带回家后颜色发白,并不新鲜;而在超市,这些肉看起来却颜色鲜嫩,怀疑商家使用“生鲜灯”造成色差,致使自己被误导。
该院接到线索后,确定了调查方向和助推治理的措施,一步步付诸实施。
坚持以点带面,深入调查核实。第二天,检察官即前往现场走访调查,利用便携式光谱分析仪、现场勘查检测箱等,同时对辖区内裕客隆、万德隆等商超的生鲜、水果、肉类进行抽查“快检”,邀请现场群众填写市场农产品“生鲜灯”现场检测调查见证表,并对检测过程和结果进行拍照。抽查中,共计出具光谱分析测试报告8份,拍摄现场照片60余张,有力固定了证据。该院根据一条案件线索,深入开展市场调查,查证了市场经营主体在违规使用“生鲜灯”普遍现象,将工作重心转移到社会治理。
制发检察建议,督促整改落实。该院按照相关标准,抽查中比对16家生鲜超市和农贸市场商家柜、架照明强度,发现显色指数低于国家标准,严重影响了消费者色觉感官辨识,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2月22日,该院针对农贸商超违规使用“生鲜灯”问题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发检察建议书,督促依法履职,对经营者违规使用“生鲜灯”问题开展集中专项整治行动,加强监督管理,确保居民在购买农鲜产品时看得清、看得准、不产生感官错觉。
持续跟进监督,提升治理成效。收到检察建议后,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认真研究整改措施并回复,立即部署开展涉“生鲜灯”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对多家农产品区域照明灯显色指数不达标的商家责令整改,推进农贸商超规范化管理。目前,涉“生鲜灯”问题的35家商户已全部整改完毕。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检察建议,制定了常态化市场巡查制度,杜绝违规经营。
方城县人民检察院办理案件中将重心转向社会治理,协同职能部门汇聚法治合力集中整治违规使用“生鲜灯”问题,在消费者心中打开了明灯,还原生鲜产品“本色”,筑牢了食品安全防护网。②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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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生成时间:2024-03-15 05:4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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