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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人民网-四川频道
“感谢巡察组帮我催回了我的救命钱!要不是你们在,还不知道猴年马月才能拿到钱,多谢你们了!”日前,宜宾高县县委第三巡察组慰问正在医院住院治疗的何某华时,何某华及其家人对他们表示由衷感谢。
“不用谢!帮助你们解决实际问题,是我们的工作职责,也是我们开展巡察工作的初衷。”巡察组干部表示。
今年3月29日,高县县委第三巡察组对县法院开展联动巡察时,收到群众何某华反映其工伤赔偿款75万余元一直未执行到位的诉求。事关群众切身利益,巡察组迅速安排人员开展调查核实工作。
经调阅资料、个别谈话、现场走访,巡察组了解到,2004年-2013年,何某华一直在高县某煤矿从事井下采掘,2020年被诊断为尘肺病叁期,由市人社局认定为工伤,经鉴定属二级伤残。2022年6月,高县法院审理判决被告高县某煤矿支付何某华工伤赔偿款共计75万余元。然而,被执行人高县某煤矿已于2014年关停,机器设备早已被处置完毕,该煤矿在县应急管理局虽尚有部分补偿款可供执行,但该资金因政策原因也暂时无法支付,案件陷入僵局。直到2023年3月底,该赔偿款仍未执行到位。
“现在我的身体每况愈下,已丧失劳动能力,且长期住院治疗急需用钱,我希望在我活着的时候能够拿到我应得的补偿款。”开展走访核查时,何某华的这句话让巡察组的干部们感受到了沉甸甸的压力和责任,巡察组立即责成县法院党组及时执结何某华的工伤赔偿款诉求。
在巡察组的督促下,县法院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经不懈努力,4月19日,何某华收到了首期赔偿款39.5万元,同年7月12日,剩余赔偿款35万余元也到账了,何某华的诉求终于案结事了。得知何某华的诉求已得到圆满解决,县委第三巡察组的干部们如释重负。
“群众利益无小事,我们巡察工作就是要关心、解决老百姓的心头事、烦心事,帮助他们排忧解难,我们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巡察传导压力,以压力推动落实,着力推动解决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让群众切身感受到自己的事有人管,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让巡察走心、群众暖心。”该县县委巡察办主要负责人表示。(黄敏、李小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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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生成时间:2023-08-30 18:4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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