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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2日,据遂宁公安消息,2023年11月6日,群众丁女士前往派出所报警称自己家被盗。经民警询问得知,在10月5日-11月3日之间,自己外出务工期间,亲戚打电话说自己家窗户没关,地上有很多玻璃渣子,一楼到二楼的楼梯门锁被撬。但是,当被问询具体是哪一天被偷盗时,丁女士自己也不清楚。
民警立即到达现场进行勘查,经丁女士清点,发现被盗的东西多且杂,包括煮饭的铝锅、移动柴火灶、铲子、菜刀、电饭锅内胆、床单、被套等,其中还包括一个古董花瓶(购买价32000元)。
民警随即兵分两路开展工作,一路对周边群众、河边各大废品回收站等展开走走访摸排,一路在对10月5日以来的周边天网展开追踪。
11月6日晚6时许,民警通过对周边10多家废品回收站及沿途40余家住户走访,最终发现案件线索,一家废品站老板陈述,在10月20号左右,有人来卖过其中一些物品,走访民警随即通知监控室调取案发前后3天监控。
民警开展大量侦查工作后,在河边镇荣昌街某废品收购站锁定了嫌疑目标,在10月18日早上7点多在该废品回收站门口停了辆电瓶车,车上有很大一包东西,一男子出现在电瓶车旁,8点过几分废品回收站开门后,该男子便将车上的物品搬下车卖给老板后扬长而去,所卖物品与被盗物品高度相似。
随即,监控民警又对电瓶车展开追踪,最终在大英县玉峰镇刘某家中将其抓获。
“只要能卖钱的,我都全部给带走!”面对民警的讯问,刘某如实供述了盗窃过程。据刘某交代,其共在被害人屋内偷盗两次,后将其偷盗而来的物品做了划分,新的有用的就留于自己家中使用,其余物品则通过摆地摊、卖废品等形式变卖,用于了日常开销。
目前,刘某对其入室盗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来源:遂宁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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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生成时间:2023-11-22 14:4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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