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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南京晨报
鼓楼凤凰街道:
民生难题提建议,基层治理大家谈
凤凰街道就基层治理话题邀请各方专题座谈。 通讯员供图
日常生活中,居民经常遇到一些难事或疑惑,如:怎么才能推动成立业主自治组织、如何推进住宅楼幢增设电梯工作、公共停车位摇号分配遇到矛盾咋解决、小区沿街商户能不能开设后门……
10月31日,南京市鼓楼区凤凰街道依托凤凰“理”事会和民建南京市社会法制委员会“法治大讲堂”平台,举办“基层治理大家谈——物业管理篇”专题座谈会,邀请民建南京市委参政议政处处长潘小苏、市律协物业服务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蔡全义、市物业服务指导中心副主任张汛石,以及民建社法委委员代表、部分物业负责人、小区业委会成员、居民代表和社区党委书记等共同参加。
会上,西城岚湾社区党委书记周玲表示:“业主自治众口难调,难以形成一致决议,加之业委会工作占用大家的业余时间,业主参选积极性不高。我们该如何推动业委会成立,又该如何引导和管理业主自治组织?”
民建社法委委员、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合伙人崔琦表示,根据物业管理条例,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应当积极配合社区居委会依法履行自治管理职责。在此基础上,社区应积极动员、鼓励有社会管理经验、责任心强、素质高的人群参与选举,力排不利影响,为成立业委会营造良好氛围。
民建社法委委员、北京市尚公(南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陈本林也表示,社区可以开展相关活动提高居民积极性,并以一切从全体业主利益为先的角度出发,以更加主动的态度,全力推动业委会成立工作。
蔡全义认为,应该扩大业委会权力、完善业委会的相关运行机制和监督机制。只有在保证业委会可管、可控的情况下,居民才会积极推动业委会的成立。
随后,龙凤花园小区业委会主任尹桂华就部分业主不认同增设电梯工作,以及电梯维保费用如何分摊等话题提出疑问。
民建社法委委员、建邺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审判员王娟和鼓楼区房产局物业科工作人员孙仁巧列举实际案例,进行了答疑解惑。他们表示,住宅小区增设电梯具有完善且符合法律规定的流程指引——《南京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实施办法》,小区业委会可按照相关实施方法推动增设电梯工作的进度。
对于老旧小区因为公共停车位少产生的分配矛盾,大家认为,小区地面车位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物业应该先摸清车位和停车需求,召集居民多人次、多场次召开协调会形成方案,最终通过业主大会来决定,并由全体业主对停车行为实施监督、管理。
而对于小区商户擅自砸墙变门这个话题,民建社法委委员、江苏华才律师事务所主任陈妹首先指出这是违法改建。她表示,物业具有公共管理的职责,面对违法改建应及时制止,并汇报给相关部门予以拆除,日常也要做好预防和检查工作。
会上,张汛石肯定了座谈会的推动作用,市物业指导服务中心也将会同街道及相关部门,督促业主委员会充分发挥在小区治理、维护业主合法权益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及时会商研究如何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堵点问题,不断提升小区治理精细化水平。
小物业、大民生,物业管理和百姓日常生活息息相关。潘小苏说,一个理想的社区不仅仅是物业在维护,更是业主与物业之间的良性互动。民建社法委将一如既往地开展“送法进社区”“法治大讲堂”等活动,提高居民法律意识,加强物业规范管理,从源头预防和化解物业纠纷。
“小区是我家,管理靠大家;自治是根本,靠法来当家。”凤凰街道工委书记刘东生用四句话对会议进行了总结。他表示,凤凰“理”事会就是为群众理乱事、解难事、办实事,但任何事情都要符合法律法规,遇事想到法治,处理事情注重情理,这样才能办好事、办成事,才能激发居民参与自治的内生动力。
通讯员 张爽
南京晨报/爱南京记者 景正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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