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正处于一个信息大暴发的时代,每天都能产生数以百万计的新闻资讯!
虽然有大数据推荐,但面对海量数据,通过我们的调研发现,在一个小时的时间里,您通常无法真正有效地获取您感兴趣的资讯!
头条新闻资讯订阅,旨在帮助您收集感兴趣的资讯内容,并且在第一时间通知到您。可以有效节约您获取资讯的时间,避免错过一些关键信息。
本文转自:天水日报 本报讯【新天水·天水日报记者何慧娟】近年来,随着家庭财产种类及数量的增多,财产继承中遇到的问题越来越多,而涉外继承也成为不可回避的事情。近日,秦州区人民法院就审理了一起一方是美籍华人的法定继承案件。
周某的父母早年在秦州区购有一套房产,因房屋拆迁,周父与拆迁部门签订了《房屋置换协议》,约定将其名下的房屋根据相关规定置换为原地返迁房屋,仍登记在周父名下。但未等房屋交付周父已去世,拆迁部门答复要先行办理遗产继承才能交付房屋。
周某父母共生育子女三人,周某弟弟定居深圳,姐姐为美籍华人定居美国,周母随周某居住在兰州。周某表示,其母年近八旬,兄弟各居一方,姐姐远在他国,涉案房屋的处理一直是周家人的烦心事。因周父生前未留有遗嘱,在各方对涉案房屋的处理协商无果后,周某无奈诉至法院要求处理。
针对本案的特殊性,承办法官通过微信方式与周某的姐姐取得了联系,询问其对本案的处理意见。周某姐姐表示愿意放弃涉案房屋的继承权,同意由周某一人继承所有,并要求按诉讼程序处理。随后,法官通过视频电话对年近八旬的周母精神状况进行核查,确认老人思维清晰,能够自主表达真实意思。
“为方便各方,我们采取微信视频方式开庭,最终天各一方的一家人聚集在互联网法庭,在法官主持下友好解决了房屋继承纠纷,一致同意由周某一人继承涉案房屋。”办案法官表示,该案的处理解决了困扰周家人多年的难题,也了结了周母的心愿,让母慈子孝、兄友弟恭的中华传统美德传递到了大洋彼岸。“本案是法定继承纠纷,周某姐姐作为子女具备继承人资格,对周父的遗产享有继承权,其美籍华人的身份对继承权的享有无影响。”
以上内容为资讯信息快照,由td.fyun.cc爬虫进行采集并收录,本站未对信息做任何修改,信息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快照生成时间:2023-05-10 05:45:03
本站信息快照查询为非营利公共服务,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进行删除。
信息原文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