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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检察日报
图①:竹溪县检察院检察长井家坤(右一)带领公益诉讼办案团队到该县桃源乡开展流域综合治理巡河活动。
图②:郧西县检察院检察官对汉江支流五里河段水质及生态环境情况进行重点排查。
图③:丹江口市检察院检察官走进社区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法律宣传活动。
图④:竹山县检察院联合相关部门在堵河流域上庸镇开展增殖放流及巡河活动。
图⑤:航拍丹江口大坝。
图⑥:十堰市张湾区检察院检察长汪朝晖(左一)在黄龙滩水库查看水质、内外排污和库区环境保护情况。
金秋时节,行走在汉江岸边蜿蜒的步道上,放眼望去,宽阔的江面碧波荡漾,白鹭戏水,风吹江岸,花草摇曳,暗香阵阵,让人流连忘返。湖北十堰地处汉水谷地,境内丹江口水库是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核心水源地,一库碧水,北润京津,使十堰享有“中国水都、亚洲天池”的美誉。
碧水,是十堰的闪耀“名片”。守好“一库碧水”,是十堰检察人的使命与担当。去年以来,十堰市检察机关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参与汉江流域综合治理,推进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做好水文章,答好生态题。
建章立制谋长效
十堰“九山半水半分田”,有河流2489条、山泉350余个。广阔水域涵养着绿色生态,任何一处发生环境污染都不是小事,治理责任重大。为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保护好南水北调中线核心水源地,十堰市检察机关坚持系统谋划、整体推进。
围绕确保“一库碧水永续北送”、建设“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各项目标任务,十堰市检察机关创新实践涉流域案件“刑事追诉+民事追责+公益诉讼+社会治理+法治宣教”五位一体推进模式,构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民事追责、公益诉讼检察相衔接的立体生态保护格局。
丹江口库区河流、库汊众多,针对非法填库、拦坝养殖、非法占用水域岸线等严重影响库区水环境的突出问题,丹江口市检察院在依法打击犯罪的同时,依托“河湖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加大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力度,积极做好生态修复的“后半篇文章”。
理念“清”,治理“活”,十堰市检察机关不断强化创新驱动和机制建设:开展制度化、常态化巡河,深挖问题线索;将生态修复纳入社区矫正监督范畴,监督有关部门责令涉破坏环境资源相关犯罪的社区矫正人员积极履行修复义务;探索建立生态损害赔偿金制度,设立公益诉讼生态检察专门账户,让违法者还清“生态债”;创新数据赋能,建立流域综合治理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如竹山县检察院的“环保税少征漏征问题法律监督模型”、丹江口市检察院的“守护库区水生态法律监督模型”都推动了办案提质增效。
2022年以来,十堰市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环境资源领域犯罪案件253人,办理行政诉讼监督案件17件、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318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85件。今年6月5日,十堰市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了张湾区检察院诉该区某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生态修复治理职责行政公益诉讼案、郧阳区检察院办理的闫某等19人非法采矿案等10个流域综合治理典型案例。
标本兼治见成效
“异味消失,绿意浓浓,河水也更清亮了。”近日,郧西县某村村民热议着村里的变化。该村附近山林中一处面积10余亩的垃圾临时填埋场,变成了一片绿草地。
今年4月,郧西县检察院在流域综合治理专项行动中发现,辖区某镇将居民垃圾集中倾倒在某村山林中的一片临时垃圾场,垃圾处理过程中有污水渗流,存在环境污染隐患。调查核实后,该院启动公益诉讼程序,针对镇政府未依法履行监管职责的问题,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
“垃圾处理不当问题要严格整改,对已造成的污染也要及时修复补救。”办案检察官介绍,郧西县检察院在办理该案过程中,积极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在督促相关责任主体对垃圾进行清运后,还推动相关部门通过补植复绿及时修复生态。考虑到该镇后续仍面临垃圾处理难题,郧西县检察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召开听证会,督促镇政府新建一座高标准垃圾焚烧站。同时,该院结合案件办理积极开展送法下乡活动,全力推进源头治理。
做好流域综合治理,既要治标,更要治本。司法实践中,十堰市检察机关注重将解决个案问题与普遍问题、表层问题与深层问题、当前问题与长远问题有机结合起来,将案件办理成效转化为社会治理效能。2022年以来,该市检察机关结合办案发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60余件,向党委、人大报送专题报告16件次,开展普法活动150余次,实现了“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综合效果。
多方聚力大保护
在十堰市郧阳区,汉江沿岸是城市重要的生态圈和百姓生活圈,但沿岸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也带来一些危及水域生态的潜在风险。2022年以来,郧阳区检察院与该区河湖长制办公室对汉江郧阳段进行联合巡查,排查出非法占用岸线和水域乱堆、乱放、乱建等突出问题,起诉破坏和污染环境类犯罪198人;落实禁渔令,起诉非法捕捞水产品犯罪50人;办理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67件;推动治理库岸47.96公里,栽植花草树木7万余棵,建设游岸步道30余公里。如今,水清、岸绿的江岸风情已融入当地百姓的日常生活。
近年来,打破传统流域治理中条块分割、多头治理的单目标治理模式,强化协同治理、打好“组合拳”,已成为十堰市检察机关与相关行政执法部门的共识。2022年5月,十堰市检察院推动该市人大常委会出台《人大代表建议与检察建议衔接转化工作办法(试行)》,促进代表建议与检察建议无缝对接转化。汉江支流东河水质污染等一批生态环境保护问题,通过检察机关依法履职得以有效解决。
汉江流域的东河、圩坪河、棒槌河等小河流,如今河水潺潺、清可见底,彻底告别了曾经垃圾遍布的状态。这有赖于检察机关通过制发检察建议,促成多部门联手治理,不仅将河中垃圾清理干净,还形成长效机制,将日常管护落到实处。
“助力流域综合治理,重点在‘综合’二字。这既要求在治理效果上实现综合、全面优化,又要在治理过程中凝聚多方力量,构建协同治理的汉江大保护格局。”十堰市检察院第六检察部主任李春波说。
为实现区域一体化保护,十堰市检察院主动与鄂豫陕毗邻地区检察机关联系,推动建立三省五市检察机关跨区域协作机制。该院与陕西商南、河南淅川及西峡等水库周边地区检察机关联合印发《关于保护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核心水源地生态环境联席会议制度实施意见》,与湖北襄阳铁路运输检察机关联合出台《践行“两山”理论加强服务保障南水北调核心水源区生态保护协作工作意见》,与陕西安康、湖北神农架林区检察机关建立堵河流域生态保护跨区域协作机制。
“流域环境安全事关永续发展和人民福祉。我们将立足‘四大检察’职能,全面履行流域综合治理、保护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核心水源地的政治责任、法治责任、检察责任,为确保‘一库碧水永续北送’作出检察贡献。”十堰市检察院检察长刘少军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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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生成时间:2023-10-15 08:4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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