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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京九晚报
3月3日,商丘市委网信办联合市委宣传部“扫黄打非”办、市公安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依法约谈一违规从事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活动账号负责人。
经查,微信公众号“法制与生活”为个人公众号,非官方机构,使用带有媒体属性的“法制与生活”名称,误导公众。负责人杨某涉嫌未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假冒记者身份违规从事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活动,混淆视听。杨某的行为违反了《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以及《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本次约谈对杨某进行了普法教育和训诫,要求其加强对互联网法律法规的学习,并责令杨某对个人公众号进行整改。
近年来,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冒充记者,利用记者特殊身份“蹭热度”牟利,或对社会热点和敏感事件进行炒作,误导舆论牟利。这类不法行为不仅严重侵害了企事业单位、公众的合法权益,干扰了正常的生产生活,更破坏了新闻行业秩序,伤害了新闻媒体的公信力。
关于记者的身份,国家有明确规定。在新闻出版总署颁布的《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第二条中明确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新闻采编活动,须持有新闻出版总署核发的新闻记者证。”第四条中又规定:“新闻记者,是指新闻机构编制内或者经正式聘用,专职从事新闻采编岗位工作,并持有新闻记者证的采编人员。”
市委网信办提醒: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互联网信息传播要依法依规。全市各类网站平台和新媒体从业者,要严格遵守国家网络管理法律法规,从严审核信息来源和内容。对通过网络发布、传播虚假信息,蓄意制造传播网络谣言,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网信、公安等部门将依法依规严厉打击,追究发布者、转发者等人员的相关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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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生成时间:2023-03-07 05:4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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