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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一生总是有功有过,但李斯一生功过的反差太大了,而且影响力太大了,直接关系中国的历史进程。因而从某种意义上说,他的成就是一个时代的成就,他的过失是一个时代的过失。
李斯的一生作出了怎样的贡献,据《史记•李斯列传》记载,他在被囚后写给秦二世的信中自己作了总结,计有七条:第一条罪(功以“罪”说)是,我担任丞相治理百姓,已经三十多年了。我来秦国时秦国领土还很狭小。
先王的时候,秦国的土地不过千里,士兵不过几十万。我用尽了自己微薄的才能,小心谨慎地执行法令,暗中派遣谋臣,资助他们金银珠宝,让他们到各国游说。又在国内准备兵力,整顿政治和教化,任用英勇善战的人为官,提高功臣的社会地位,给他们很高的爵位和俸禄,终于威胁韩国,削弱魏国,击败了燕国、赵国,削平了齐国、楚国,最后兼并六国,俘获了他们的国王,拥立秦王为天子。这是我的第一条罪状。(臣为丞相治民,三十余年矣,逮秦地之狭隘。先王之时秦地不过千里,民数十万。臣尽薄材,谨奉法令,阴行谋臣,资之金玉,使游说诸侯;阴修甲兵,饰政教,官斗士,尊功臣,盛其爵禄。故终以胁韩弱魏,破燕、赵,夷齐、楚,卒兼六国,虏其王,立秦为天子。罪一矣。)
秦国的疆域并不是不广阔,还要在北方驱逐胡人、貉人,在南方平定百越,以显示秦国的强大。这是我的第二条罪状。(地非不广,又北逐胡、貉,南定百越,以见秦之强。罪二矣。)
尊重大臣,提高他们的爵位,用以巩固他们同秦政权的亲密关系。这是我的第三条罪状。(尊大臣,盛其爵位,以固其亲。罪三矣。)建立国家,修建宗庙,以显示主上的贤明。这是我的第四条罪状。(立社稷,修宗庙,以明主之贤。罪四矣。)
更改尺度衡器上所刻的标志,统一度量衡和文字,颁布天下,以树立秦朝的威名。这是我的第五条罪状。(更克画,平斗斛度量文章,布之天下,以树秦之名。罪五矣。)
修筑驰道,兴建游观之所,以显示主上志满意得。这是我的第六条罪状。(治驰道,兴游观,以见主之得意。罪六矣。)减轻刑罚,减少税收,以满足皇上赢得民众的心愿,使万民百姓都拥戴皇帝,至死都不忘记皇帝的恩德。这是我的第七条罪状。(缓刑罚,薄赋敛,以遂主得众之心,万民戴主,死而不忘。罪七矣。)
李斯上书的“罪”实为功。功还可以再加一条,写有名篇《谏逐客令》,主张人才流动。这是中国人最早的开放意识的体现。可惜,书上诉后,赵高使吏“弃去不奏”,说“囚安得上书”,即赵高派人把李斯的信扔掉了不上奏,还说什么一个囚犯怎么有资格上书皇帝呢?李斯最终被五刑,腰斩咸阳。夷三族。
李斯的最大过错是被动参与了胡亥、赵高的篡夺国家最高权力的活动。秦始皇在出游中于沙丘病重,令赵高写信给长子扶苏:“以兵属蒙恬,与丧会咸阳而葬。”书已封,赵高密而不发,秦始皇就死了。赵高与胡亥密谋篡权,但没有丞相李斯的配合是不能成功的。
赵高找来李斯,说:“今秦始皇已经死了,死之前留下给长子扶苏的信,要他回来奔丧并立他为继承人。但是信还没有发出。现在并没有人知道皇上死的事,皇上留下来的书信、兵符、印章都在胡亥那里。决定谁当太子,就决定在你及我赵高之口。你打算怎么处理这件事?”(上崩,赐长子书,与丧会咸阳而立为嗣。书未行,今上崩,未有知之者。所赐长子书及符玺皆在胡亥所,定太子在君侯及高之口耳。事将如何?)李斯说:“安得有亡国之言!此非人臣所当议也!”从这句话看,李斯开始是反对赵高伙同胡亥篡位阴谋活动的,将赵高的话视为“亡国之言”,认为这种事不是下面大臣所能议论的,而是由皇帝确定的,也就是认为应该长子扶苏接位。
赵高接着说:“你自己好好考虑,与蒙恬相比,你的能量怎么样?与蒙恬相比,你的功劳怎么样?与蒙恬相比,你的谋略远见怎么样?与蒙恬相比,你的得天下民心怎么样?蒙恬是长子扶苏的旧臣,与扶苏的亲近,你与蒙恬比又怎么样?”(君侯自料能孰与蒙恬?功高孰与蒙恬?谋远不失孰与蒙恬?无怨于天下孰与蒙恬?长子旧而信之孰与蒙恬?)李斯说:“此五者皆不及蒙恬。”赵高说:“长子扶苏即位后必用蒙恬为相,而你最终将失侯回到乡里。这是很明显不过的事了。”(长子即位必用蒙恬为相,君侯终不怀通侯之印归于乡里,明矣。)
赵高抓住了李斯保全爵位的私心,终于使李斯就范。是国家为大,还是一己爵位为大,李斯作了错误的选择。其结果不仅国亡,而且己亡。李斯的第二个过错,力主舆论一律,造成秦始皇的焚书坑儒行为。
在《秦始皇本纪》中载:“丞相臣斯昧死言:古者天下散乱,莫之能一,是以诸侯并作,语皆道古以害今,饰虚言以乱实,人善其所私学,以非上之所建立……如此弗禁,则主势降乎上,党与成乎下,禁之便。臣请史官非秦记皆烧之,非博士官所职,天下敢有藏《诗》、《书》、百家语者,悉诣守、尉杂烧之。有敢偶语《诗》、《书》者弃市,以古非今者族,吏见知不举者与同罪。”
秦始皇的焚书坑儒就始于李斯的这一席话。岂止影响秦朝,而且影响了中国几千年,历代的帝王,总是用一种思想统治全国,而不能存在第二种思想,春秋战国时期百家争鸣的空气从此不复存在,乃至发展到明清,大兴文字狱,压抑不同意见。由于思想沉闷,国家失去生机,在明中后期以后,中国就落后于世界的发展。
第三个过错,行所谓“督责之术”。也就是用严刑峻法对待国人。秦二世当权,民怨沸腾,李斯儿子李由的治所三川爆发了陈胜吴广的农民起义。秦二世简直没有办法,李斯提议:“只有五丈之高的城没有人敢上,但百仞之高的泰山却有跛足的羊牧其上,什么原因,就是因为它们的陡峭程度不一样。”(城高五丈,而楼季不轻犯也;泰山之高百仞,而跛羊牧其上。夫楼季也而难五丈之限,岂跛头羊也而易百仞之高哉?峭堑之势异也。)这是为严刑峻法设喻。然后李斯又说:“圣明的君主为什么能独霸天下,独享其利,就是靠独断和从严执法,所以天下才不敢犯法,从而长治久安。”(明主圣王之所以能久处尊位,长执重势,而独擅天下之利者,非有异道也,能独断而审督责,必深罚,故天下不敢犯也。)此术,秦二世听了十分高兴。
执行的结果是,“刑者相半于道,而死人日成积于市。”一个国家怎样才能长治久安?李斯的认识实在粗浅,没有能越出旧时法家的思维,或者说把法家的思维僵化了。这里有必要说一下孔子。在各个国家都在寻求使本国变得强盛的方法时候,也就是都在重视法家的时候,孔子却把视野放在了另一面,一个国家强大以后,如何治理这个国家,这就是儒家学说。儒家学说的核心是“仁”和“礼”,目的是要建立一个等级社会,要求统治者做到“为政以德”,“仁者爱人”。
但是当时的儒家学说并不受各国统治者的欢迎,孔子也成为不受欢迎的人,连他自己也叹息“匪兕匪虎,率彼旷野”,不是犀牛,不是老虎,却在旷野上奔波不停,无人理睬自己的学说。就是这样的学说,后为汉武帝所接受,成为中国两千多年的封建社会的统治思想。汉朝当然也因这个学说而得到巩固。
李斯对儒家学说是断然否定的,是秦始皇“焚书坑儒”的积极参与者。所以,在思想领域也决定了秦朝是不得持久的。第四个过错,由于李斯的提议,秦朝过早地在全境实施郡县制,成为导致秦朝灭亡的重要原因。郡县制的推行,这在好多人看来是秦始皇的政绩,因为“百代都行秦政制”,其实当时人们的思想还是停留在分封制,实行郡县制的条件并不成熟。由于不实行分封制,秦始皇的二十多个子女及所有功臣都没有分封,在秦朝中央政权受到打击的时候,没有诸侯王国作羽翼,应对动乱,国家很快灭亡。
由于没有分封制,使得赵高胡亥的篡位一步成功,顺利得手,而且使得胡亥一下子杀去了自己二十多个兄弟姐妹,杀去了为秦统一六国立了大功的重要功臣。秦朝,实在是被秦自己灭掉的。
刘邦建立汉政权接受了秦朝的教训,在打江山的过程中就不断的封王,以此为诱饵,吸引更多的人参加他的起义军,如韩信、彭越、黥布等,宁可以后再一个个镇压下去,“非刘姓而王,天下共击之”。刘姓而王,又不太平,后有七国之乱。是汉武帝解决了封国问题。前后经过一百多年时间,郡县制才得以在中国推行。
李斯只看到分封制可能导致诸侯国之间战争的一面,但没有考虑到没有分封制会使秦政权很快被推翻的另一面。在先王的成熟经验与后王的非成熟经验之间应有一个渐进的过程。再大的权威,再高的威信,都得承认这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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