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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有一句古话,叫“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然而,在封建王朝的帝制时代,要想将这句话落实到实处,真可谓是难如登天。
为什么?很简单,天子作为国家机器的实际统治者,掌握着军政大权。另一方面,也是意识形态解释权的拥有者,大可以找人代罪,或者以别的什么方式,来抵消罪行。
虽然国家没人敢定天子的罪,但天子可以定藩王的罪。比如在明朝刚建国时期,贫下中农皇帝朱元璋,见到自己的儿子犯了罪行,动静闹得太大,就将自己的儿子朱檀施行了“髡刑”。
倒行逆施的“鲁荒王”朱檀
关于朱元璋的儿子,人们了解最多的当属太子朱标和燕王朱棣。
朱标可以说是中国古代王朝地位最稳固的太子,朱标是马皇后和朱元璋的嫡长子,生于朱元璋创业期间,治国理政都是一把好手,可惜的是朱标英年早逝。
朱棣则更为传奇,他是中国唯一一位造反成功的藩王,夺得皇帝宝座后,一辈子都在向世人证明自己这个皇帝比侄子朱允炆合格多了。
对于朱檀,人们了解的就不是很多了。
朱檀并非朱元璋的嫡子,自然也就提前告别了皇位争夺战。史料记载朱檀生于洪武三年(也就是1370年),是朱元璋和郭宁妃所生,排行第十。
推翻元朝之后,朱元璋于南京称帝,为了更好管理打下的江山,巩固统治,朱元璋采取了“乃仿周汉之制,分王诸子,以树屏藩”的策略。
除了嫡长子朱标封为太子之外,其余24个儿子陆续分封在全国各重要的州府。
刚呱呱落地两个月,尚在襁褓之中的朱檀就被封为鲁王,是朱元璋首批所封的亲王之一。
由于朱檀年纪幼小,还在咿呀学语的阶段,根本无法管理藩地的事务,只好一直在南京待到洪武十八年(1385年)。时间一到,朱檀就到了山东兖州就藩执政。
本来朱檀还是一个积极向上的有为青年,从小就喜爱文学,平日里还谦恭下士,这让没受过多少正经教育的朱元璋深感欣慰。
父亲一高兴,朱檀的地位也上升了不少,下旨升兖州为府。
本来朱檀管理的藩地只有济宁、曹州、沂州、东平四地。这下立刻扩大了不少,滋阳、曲阜、宁阳、邹县等二十三县,都归属到鲁王朱檀之下。
管辖的区域面积约占当时山东布政司总面积的四分之一,人口约占当时山东布政司总人口的三分之一,兖州地界也就成了鲁王朱檀的择穴息神之所。
生活承平日久,并且不在朱元璋眼皮底下,朱檀就开始忘乎所以。
建造的鲁王宫殿,外围有护城河、内部有下属机构治所,总面积达到了550亩,周长大约2420米。
不仅在住所上大兴土木,朱檀还迷上了“炼丹成仙”,想着有朝一日能长生不老。成天焚香诵经,炼制金丹,日日吞服。
由于长期服用重金属,使得朱檀患上了神经衰弱,经常头疼欲裂。
为了治疗这个顽疾,朱檀还从全国各地招揽方仙术士。
这些招摇撞骗的术士,给朱檀出了一个馊主意,说治疗头疼,需要用童子之身的命根子当药引。
朱檀一听,就命令王府的将士,强迫兖州各地村庄献出自己家的儿子。事情越闹越大,传到了朱元璋耳朵里。
大怒下的朱元璋下旨,将这些术士全部处死,还对朱檀处以了“髡形”的处罚。
本以为朱檀能改过自新,可谁料想朱檀反而变本加厉,继续服用丹药。俗话说“天作孽,犹可饶。自作孽,不可活。”
年经轻轻的朱檀被仙丹中的矿物毒素伤害了自己的身体,更是弄到了双目失明的地步。史书记载朱檀“饵金石药,毒发伤目”。
无药可救的朱檀,不治身亡,年寿永远定格在十八岁这个人生最好的年纪。
朱元璋得知之后,也是无可奈何,既恼怒、又悲伤,愤怒之余给了朱檀一个恶谥号——“荒”。
朱檀死后,还是按照亲王礼制在山东邹城城东北25里的九龙山南麓为其修建了陵寝。由于朱檀死的最早,因此朱檀的陵寝也被称为“明初亲王第一陵”。
“髡形”是什么刑罚?
朱檀荒淫无道,死不足惜,可不少人不明白,朱元璋对儿子施加的“髡形”究竟是个什么刑罚,甚至连这个“髡”字读音都不清楚。
其实“髡”读作“(kun)”,“髡刑”是中国古代的一种刑罚名字。
关于“髡刑”,《说文解字》给出的解释是“髡,剃发也。”早在春秋时代,“髡刑”就已经存在。屈原《楚辞·涉江》曰:“接舆髡首兮。”说的是春秋时代楚国一个叫做接舆的隐士,犯了罪,就遭到了髡首的刑罚。
有考古事实作为依据的是,“髡”早作为一种独立的刑罚是在秦汉时期。
例如,睡虎地秦简出土的《法律答问》就记载道:“擅杀、刑、髡其后子。”可以看到,“髡”和杀并列,这就证明秦代就已经存在“髡刑”了。
“髡刑”作为一种刑罚,不仅有出土的文物作为背书。《风俗通义》中明确提到:“秦始皇派遣蒙恬去修筑长城,徒土犯罪,亡依鲜卑山,后遂繁衍。今皆髡头,作为亡徒之效也。”这也说明去修筑长城的刑徒也要髡头,也算是区别正常士兵的一个标志。
既然知道了历朝历代都存在“髡刑”,也知道“髡刑”也将犯人的头发剃去。但是将犯人的头发剃成什么样子,却还存在疑问。
要想找到答案,还得依靠《太平御览》的介绍。在第642卷引用的《肉刑论》批评了当时的司法不公时,民间谚语说:“洛阳豪徒韩伯密,加笞三百不中一,髡头至耳发诣膝。”
从这里可以看到罪犯遭受了“髡刑”,头发的长度本来只能留到耳朵边,但由于官吏徇私,头发竟然可以留到膝盖。《晋书》也记载了和“髡刑”有关的知识,说:“古者用刑以止刑……诸如重犯亡者,发过三寸,辄重髡之。”
这条史料明确提到了受过“髡刑”的重犯的头发不能超过三寸,算是有了明确的解释。
在考古学中,有这样一条说法,叫“孤证不立”,就是单独的证据不能作为定论。应用到“髡刑”上,不能光靠史料的记载,还需要出土文物的实证。
山东诸城前凉台的汉末汉阳太守孙琮墓出土的画像石中,有一副“髡笞图”。图中的受刑之人的长发正在被剃成短发。
这些都说明了“髡刑”不是将犯人的头发全部剃光,也不是只剃去周遭的头发,以顶发作为辫下垂,而是断长发为短发,其长度一般是三寸长。
那么古人为何热衷于对那些犯人处以“髡刑”呢?背后有着何种的文化因素和法理因素?
今天对于现代人而言,理发是一种习以为常的行为,头发也仅仅起到美观的作用,再也没有其它神秘的功能,但在观念浓厚的古代可不是如此。
古人十分看重头发。例如,许慎的《说文解字》就说“发”字为“根”也。《康熙字典》也有“肾之体在发”、“血之荣在发”的说法。一个的肾脏功能是否健全,血气是否充足,都能从人的头发判断一二。
《孝经》更是将头发提到了一个极高的地位,和孩子是否孝顺挂上了钩,说:“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伤一毫一厘,孝之始也。”
可见伤害别人的头发,是相当严重的事情。在古人眼中,头发不只是头顶上的普通毛发,实则和人的魂魄相关联,是一个人身体精华的聚居地。人一旦被剪去头发,身体就会丧失精气神,生命健康也会受到相应的威胁。
在远古时代,祭祀神灵时常常用到活人献祭,随着文明的不断发展,这一陋习渐渐被人移除。
不过祭祀的各种仪式、流程都必不可少,人们就开始用头发作为替代品,有了转圜的余地。《三国演义》中,曹操因马匹收到惊吓,不慎踏入麦田。
可曹操早就有言在先,说毁怀良田者,斩立决。爱作秀的曹操也就拿起了刀,要进行自裁。还是谋士苦苦相劝,曹操才割去了自己的胡须和头发,作为替代品,代己受过。
对头发迷信,并非是中国独有,在欧洲也有相似的传说。
例如《旧约全书·士师记》中的大力士参孙的超人力量来源于他的一跟长发,被剃去长发后,参孙就丧失了力量。古代的法兰克人也认为如果被髡发,就如同失去生命一样。可以说,头发的重要性在各个文明的发展早期都是极其重要的物品。
不仅剪去头发会伤到人的身体健康,就连剪掉的头发也和人的现实命运息息相关。假若落入仇人、鬼怪手里,人的意志就会被控制。
古波斯人在剪发时还会举行必要的仪式,并独自一人将其在户外掘穴掩埋。
孔飞力的《叫魂》一书,就提到了在乾隆年间,有团体专门剪去孩童的头发,引起社会恐慌。
结语:
如此看来,朱元璋对儿子朱檀施行“髡刑”,的确是一件极其严重的刑罚。
虽然朱檀身体上没有受到创伤,但是精神上无疑遭受了重大的打击。以至于,每天过得提心吊胆,再加上朱檀不思悔改,继续嗑药,最终一命呜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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