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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取材于现实,非真实陈述,请理性阅读
那女人还不如他捡的水瓶子和纸壳子有价值。
这两样东西有人争,那女人可没人抢。
1
老王虽然只瞎了一只眼,但也学着别人给人算命。装模作样的,足够温饱。
老王按照惯例在天黑前收摊,回家路上看见一个衣着光鲜亮丽的女人在为难一个捡破烂的男人。
老王认得那家伙,叫周有志,跟他住在同一栋楼。
只不过,他在二楼,周有志在地下室。
本就瘸了一条腿的周有志在此刻行动更加僵硬,好半天才双膝着地,对着女人的狗恭敬的磕了三个响头,随即是洪亮的道歉声。
女人最终愉悦的离去,围观哄闹的人也渐渐离去,唯有周有志还跪在地上,脑袋贴地,迟迟没有动作。
老王犹豫一会儿,走上前拍着他的肩安慰道:“我一看就知道那女人生不出孩子来,所以你别觉得有啥,咱不跟断子绝孙的人计较!”
周有志没有反应,老王也不想多说。尝试着要扶他起来,可这家伙倔得很,死活不愿起来。
大冬天的,他是一点儿也不害怕。
老王没办法,随他去了。
其实老王挺不喜欢周有志这人的,因为他明明跟乞丐没什么两样,却热心肠的很,总想着要帮别人。
拖着坏腿满大街捡破烂,卖了钱总是要分给路边的乞丐一些。明明有机会给自己的饭碗里加个鸡蛋,却还是要把这个钱花给不相关的人。
就像是这一次。他明明是看见那条狗受了伤,在垃圾箱里找吃的,于心不忍便把它抱回家,好吃好喝的喂了几天,非但没得到一句感谢,还被狗主人冤枉是偷狗贼。
周有志的社会地位比那些路边的乞丐还要低。比如工地丢了东西,人们第一时间会将周有志作为怀疑对象,而不是那些乞丐。
明明,周有志比那些行乞的人更有骨气。
老王讨厌有骨气的人。跟生活对着干的人就像是一面镜子,衬得他是那般懦弱。
本以为经过给狗下跪的事情,周有志应该会收敛一下他那泛滥的热心肠。可没想到,几天后他竟然捡了一个女人回来。
一个又傻又哑的女人,明显是比一条狗更麻烦的存在。
女人在院子里疯跑,嘴里发出咿呀咿呀的声音,令人头皮发麻。
房东不愿自家有这样的人存在,威胁周有志将女人送走,不然他也一起滚蛋。
房东还算是个好人,他见周有志有残疾,房租要的比其他租客便宜很多。
老王本以为周有志不会放弃自身的利益,可没想到他竟然真的带着女人离开了。
周有志搬走的那一天,老王就站在楼上仔细看着。
那女人相较之前似乎清醒了一些,安安静静的站在周有志身后,像个小孩子一样拉着他的衣摆。
周有志常遭人嫌弃,应该从未有人愿意如此亲近他。
房东也一直在旁看着。他叉着腰,一脸愁容,看着周有志打包好所有东西,一瘸一拐的准备离开时,终于还是无奈的摆手道:“算了算了算了……”
2
房东心软也许是因为女人确实很可怜。
她长年在这附近流浪,靠着垃圾箱里的残羹剩饭果腹。如果不是周有志,恐怕没人愿意沾惹这个麻烦。
周有志留了下来,每天捡破烂的时候都会带着那个女人。只不过他没再让女人去吃垃圾桶的残羹剩饭,而是热腾腾的新鲜饭菜。
可他自己,却还是老样子,啃着干馍馍,偶尔就点大葱。
不少人笑话他,说他想媳妇儿想疯了,竟然愿意找这样的累赘。
也有人表示理解,毕竟以他的条件,只能找这样又疯又哑的。
总而言之,垃圾配垃圾,绝配。
老王有时候会在路上看见他们,手拉着手,一起慢悠悠的徘徊于各个垃圾箱前。那种亲密,无关风月,就像是破损的吸铁石终于找到了丢失的碎片一般。
他们似乎,原本就属于一体。
老王其实不自觉的为周有志感到高兴,毕竟他总归是有个伴了。尽管,他心里是有些不甘心的。
因为老王自身的经历,所以他对这个世界的所有人,尤其是周有志这样真正善良的人是抱有怨恨的。
因为他们,没有跟他一样,变成坏人。
老王其实以前很风光,师范毕业,顺理成章的成为老师,工作不久就娶了貌美如花又十分贤惠的妻子,家庭和睦,幸福美满,事业也顺风顺水。
可就在某一天,他竟撞破妻子的奸情。他与奸夫扭打在一起,奸夫戳瞎了他的眼睛,而他则划破了奸夫的喉咙。
老王在最得意的时光里失去了所有,在监狱里燃烧尽了自己所有的美好。
出狱后,他也努力尝试着重新开始,好好生活。可是,他遇到的每一个人都很鄙视他,害怕他,根本不愿靠近他。
他努力过,却一次又一次被生活打趴下。所以,他认输了。
吊儿郎当的过着眼下的日子,能吃一顿算一顿。
他也不会算命,但念过一些书,说起话来倒是十分能唬人,所以活得还不错。
只不过,他以前最讨厌耍嘴皮子骗人。而现在,竟然还以此为生。
他觉得自己不是没有勇气的人,而恰恰说明他是一个非常有远见的人。
反正人早晚得被生活打趴下,周有志也一样。
老王一直格外关注他,就像是上帝一般,注视着那只可怜虫儿的一举一动。
女人在周有志悉心照料下,逐渐变得像一个正常人。只是,她绝对不能和周有志分开。只要一分开,她肯定就要发疯。
老王忍不住调侃周有志,“你心里是不是特别开心,竟然有女人离了你就不能活?”
周有志的反应很奇怪,他听完后只是望着女人沉默,许久之后才道:“你说她到底叫啥?”
老王心里一惊,有些不可思议。
本以为周有志只是想有个伴,没想到他竟然一直想着要帮女人找到家,想要了解她的全部。
“找到她家,知道她的名字,我才好娶她啊。”
周有志说这话时,其实是坑坑巴巴的,一句话费了好大劲才说出来。这也恰恰说明,他有多看重这个女人。
说难听点,那女人还不如他捡的水瓶子和纸壳子有价值。这两样东西有人争,那女人可没人抢。
他竟然还想堂堂正正的娶她?
3
老王在周有志的苦苦哀求下答应了帮他留意有关那个女人的信息,顺便还帮女人取了一个临时的名字——小芳。
周有志不停的念叨着小芳这两个字,女人在一旁似乎是明白这是自己的新名字,显得很高兴。
老王看着他们紧握的双手,像是刚刚清醒过来一般,一边暗骂自己竟然会多管闲事,一边又随口问:“你的名字是谁给你起的?”
周有志闻言愣了一下,笑了笑说:“我爹给起的。”
“有志。”老王道:“你爹还是挺有文化的。”
周有志点点头,“他念过几年书。”说完像是陷入了某种情绪,整个人变得有些麻木。
他这模样有些吓人,老王赶紧询问:“你没事吧?”
周有志回神,有些不好意思,抬头的瞬间竟红了眼眶。他看着老王有些哽咽,“我给你说说我爹娘吧。”
老王其实根本不想听,可嘴巴张开了,拒绝的话却没说出口。
周有志像是终于找到宣泄口一般,说出他的家事。
周有志家里在当地还算是比较富有的,可忽然有一天,父母被定下谋财害命的罪,被警察追捕的过程中,双双坠河毙命。
从那时开始,周有志的人生就被彻底改写了。他成了杀人犯的孩子,受尽了屈辱。才不过十岁的孩子,却要努力的靠着自己活下去。
周有志摸着自己坏掉的腿,忍着泪道:“他们冤枉我,偷鸡摸狗,什么样的屎盆都能往我脑袋上扣。后来有一天……有一天……”
周有志忽然浑身发抖,小芳见状害怕的拍打着他的背,嘴里发出担忧的声音。
老王只感觉浑身十分疲累,怔怔的看着他们,最后目送着他们离开。
“他们非说我也是个坏种!我就不如他们的意,我偏要做给好人给他们看!”
周有志还沉浸在痛苦的情绪里,走路比平常还不稳,但幸好此刻他身旁有小芳。
那个女人很傻,她甚至几次想背起周有志,可她常年缺乏营养,这样的动作对于她来说太艰难。
她只能十分小心翼翼的,努力的,紧紧的搀扶着周有志,配合着他的步伐节奏,一点一点慢慢往外挪。
外面正在下着鹅毛大雪,他们缓慢的动作有些可笑,却又有些感人。
风雪吹乱了他们花白的头发,加重了他们的沧桑感,却又好像是点燃了他们世界的光。
周有志的腿是被人打断的。
邻村有个年轻的姑娘在和心上人发生关系的时候,被父母撞见。心上人逃走,父母逼问女孩那个人究竟是谁。
女孩知道父母不喜欢心上人,害怕这件事会加剧父母对这段关系的反对,所以报出了周有志的名字。
周有志没有解释的机会,甚至根本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遭到这样的毒打,直接被赶出了村子。
他离开的那天,所有人都松了一口气。
就好像,终于切掉一颗毒瘤一般。
周有志和小芳走后,没能将门关紧。
一阵寒风袭来,吹得坐在门口的老王眼睛有些发疼。
他没选择起身关门,而是抬手捂住仅剩的一只眼睛,瘫坐在椅子上,任寒风扫荡他这空荡荡的家。
4
虽然答应了周有志要帮忙,但答应了是一回事,会不会真的帮忙又是另一回事。
尽管对周有志有一些同情,但老王更心疼自己。
不过,他还是有些不由自主的,会留意可能和小芳有关的消息。
只是凭他的能耐,是打听不到什么有用的消息的,毕竟小芳在这座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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