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正处于一个信息大暴发的时代,每天都能产生数以百万计的新闻资讯!
虽然有大数据推荐,但面对海量数据,通过我们的调研发现,在一个小时的时间里,您通常无法真正有效地获取您感兴趣的资讯!
头条新闻资讯订阅,旨在帮助您收集感兴趣的资讯内容,并且在第一时间通知到您。可以有效节约您获取资讯的时间,避免错过一些关键信息。
本文转自:海西晨报
晨报讯(记者 陈佩珊)小区物业保安指挥停车,发生车辆剐蹭,物业是否该承担责任?日前,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了这样一起纠纷案例。
阿东(化名)居住小区的停车场车位紧张,又停放着许多自行车、电动自行车等,路面复杂且拥挤。阿东便与物业公司当班保安小明(化名)约定,由小明负责照看并指挥其停车。然而,停车过程中,阿东的车与另一辆车发生了剐蹭。经交警部门认定,阿东对该起事故负全部责任。
在阿东看来,这起事故系小明指挥失责。阿东起诉小区物业公司,要求物业公司赔偿其本次事故损失共计5870元。
小区物业公司不认可阿东的说法,认为阿东自行驾车发生剐蹭,应自负责任,不应无理推诿至无关人员。
一审、二审法院均认为,本案系侵权责任纠纷。现有证据未能证明小明存在指挥阿东停车之行为;即使小明确实存在指挥照看阿东停车的协助行为,在没有证据证明小明存在过错的情况下,阿东作为驾驶车辆操作人员,对事故的发生亦应负全部责任。因此,法院驳回了阿东的诉讼请求。
以上内容为资讯信息快照,由td.fyun.cc爬虫进行采集并收录,本站未对信息做任何修改,信息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快照生成时间:2023-10-13 05:45:05
本站信息快照查询为非营利公共服务,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进行删除。
信息原文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