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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网3月11日讯近日,淄博高青公安连续破获盗窃车内财物案件,给群众看得见的安全感。
拉车门,进“牢门”
近日,淄博市高青县公安局县城派出所连续接到辖区群众报警称,车内均有明显翻动痕迹,放在车内的银行卡被盗,损失价值共计7000余元。
派出所、刑侦大队民警到达现场进行勘查,并立即调取周边监控。监控显示,夜间一名男子骑着一辆电动车出现在多个小区,环顾四周后,逐一对停放在小区内的汽车进行拉车门,盗走车内财物后骑车离开现场。
民警通过技术手段和大量走访,很快确定嫌疑人为烟台莱州的宋某。3月11日,民警赶赴烟台莱州,在宋某家中将其抓获。
据宋某交代,最近手头拮据,想通过“拉车门”的方式碰碰运气。恰好发现小区内有的车门没锁,便把车内银行卡和现金盗走,随后利用银行卡小额免密支付的漏洞多次进行盗刷。
目前,宋某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砸车窗,进“铁窗”
3月10日8时许,经济开发区派出所接到辖区居民刘先生报警称,私家车车窗被砸,车内烟酒等财物被盗,希望民警尽快破案。
为尽快为刘先生挽回损失,将嫌疑人绳之以法,办案民警立即开展工作。通过调取案发时段视频发现,一名男子凌晨在小区内四处游荡,每经过一辆车时都会向车内张望,伺机选择“目标”。男子走到刘先生车前,觉得有“利”可图,便捡起石砖猛砸车窗,盗取财物后逃离现场。
民警通过分析研判,锁定嫌疑人张某行动轨迹。3月11日,民警赶赴滨州市,将违法嫌疑人张某抓获归案。
目前,高青县公安局已依法对张某作出行政处罚。
警方提示:
1、锁好车离开前,一定要认真检查车窗是否完全关闭,拉动车门确认车辆是否已经落锁。
2、外出旅游、购物停车时,要尽量选择公共停车场,有摄像监控的区域。特别是过夜停车时,尽量停放在正规停车场内。
3、不要在车内放置皮包、手机、现金、高档烟酒等贵重物品,保护好自己的财物,如果发现物品被盗,请立即拨打110报警。(通讯员 高文真 陈一丹)
责任编辑:姜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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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生成时间:2024-03-13 15:4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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