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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8年秋,登州。这一天早堂,知州许遵接到一起报案,域内发生一起杀人未遂案件。这还得了,许知州立马派人缉拿凶手。捕快很快就把凶手给带到了州衙。令许知州意外的是,杀人者竟是只有13岁的名叫小云的女孩。
许知州立马提审,一点周折都没费,案犯很快全部招供,史料上是这样写的“执而诘之,乃吐实”。一个13岁的小女孩,哪里有什么心机。
这个小云,父亲早亡,母亲又死了,还在服母丧期间,叔叔就迫不及待地把他许给了本村一位丑陋的老光棍为妻。小云就想杀死老光棍,摆脱这桩婚姻,就趁老光棍休息的时候,连砍了他十几刀。结果呢,也只砍掉了他一根手指,毕竟是十几岁的女孩子,力气小,又害怕,闭着眼睛乱砍,肯定没准头。
案情简单明了,如果是一般官吏,肯定是以谋杀亲夫罪上报,处以绞刑,也就结案了。可是,遇到了许遵,他是中央部委下派的挂职干部,政策水平比一般官吏要高,他认为“纳彩之日,母丧未除,应以凡人论”,也就是女孩还在服母丧期间,婚姻应该无效。婚姻无效,那个老光棍也就不是她的什么亲夫了。所以只是一起一般的杀人未遂案件。
许知州没有判处小云绞刑,而是按照减刑上报。案子报到大理寺后,大理寺认为还是属于谋杀亲夫。在封建时代,谋杀亲夫属于十恶不赦,必须判处死刑的。案子又被发回重审,许遵又提出了“有自首情节”,就是审问时“坦白从宽”,这是神宗年初刚刚颁布的一项规定,里面有“被问即承”可以减轻刑罚的规定。
案子又报了上来,连神宗皇帝都知道了,皇帝把案子交给刑部讨论,刑部相当于现在的两院。结果刑部不同意许遵的意见,最后神宗直接干预,免了女孩的死刑,并将许遵提拔到大理寺任职。
北宋时有个有趣的现象,就是皇帝的圣旨有时候并不太好用,这次就是这样,皇帝下诏,刑部不执行。不但不执行,还要求治许遵枉法罪,这不直接打皇帝的脸吗?神宗皇帝当然不高兴。
皇帝又下令,把这个案子交由知制诰讨论,那个13岁的女孩当然不知道,为了她,这案子都到了“国办”了。知制诰接到这个案子后。立马分成两派,一派王安石为首,另一派以司马光为首。
王安石认为许遵判决正确,一是服丧期间婚姻无效,二是坦白从宽,即古代说的“自首”情节,三是皇帝的新规定是对宋律的补充和完善。司马光坚决认为,必须处于绞刑,祖宗
制订的
法律不能更改,谋杀亲夫杀无赦。
这意见根本就说不到一起去,这时候御史台又插进了一脚。御史台是是监察机构,专门提意见的,他们的意见就是这个女孩不能免死,跟司马光一致。皇帝没办法,又把案件提升了一个层次,放到中书省和枢密院讨论,行政和军事最高机关。结果,还是两派意见,尿不到一起去。
最后,皇帝再次下达诏书:“自今谋杀人及案问欲举,并以去年七月诏书行事”。去年七月诏书是怎么说的呢?“谋杀已伤,案问欲举,从谋杀减二等论”。什么意思?杀人未遂已造成伤害的,有自首情节的,可以减轻刑罚。
一件普通的案子,最后竟由皇帝下诏直接判决,这在历史上是绝无仅有的。这名13岁的女孩小云,运气真的不赖,遇到了一个有主见有思想不顽固的皇帝,得以免死,开始了牢狱生涯。不过,这女孩运气不是一般的好,很快,迎来了国家大赦犯人,她也被无罪释放了,过上了正常人的生活。到这个时候,小云已经长大了,嫁了一个很好的男人,过起了一般平民百姓的正常生活。
本来,这样确实很好了。老光棍就是受了伤,早就好了,这名女子也有了新生活,一切都归于常态。
可是,有人可不这么想,特别是那个身居高位的司马光,这件案子成了他的肉中刺,输给了王安石(其实是输给了皇帝,但是他只记得王安石),是他最难受的事情。
特别是,王安石先是被提拔为参知政事(副宰相),后来正式拜相,而自己呢,被贬谪到洛阳,每天在昏黄的烛光下,书写《资治通鉴》,心里真的不是滋味。他这一生,跟王安石就这样杠上了。
这是中国历史上风雷激荡的时代,王安石变法不仅是影响北宋,可以说是影响了世界。西方国家的学者在研究北宋历史时非常震惊,根据他们的推测,如果王安石变法不是遭遇了司马光,一直实施下去,那么,后面的朝代基本上可以省略了,中国走上法治道路,世界第一强国也没有英国美国什么事,中国也就承包了。
外国人跟中国的学者看中国历史,差距总是不小,而中国的学者,千年以来,争吵不休,为王安石和司马光吵,为变法和反变法吵。有的把王安石赞为神人,有的把王安石骂的狗血喷头。
这些话都是有感而发,有点扯远了,我们回过头来再说这个案子。读者肯定有点奇怪,案子不是已经结了吗?只是暂时结了。
时序转到1085年,宋神宗挂了,王安石辞职走人到江宁归隐去了。神宗的儿子赵煦即位,就是哲宗,当时只有10岁,肯定不能当家作主处理国家大事。
于是,小皇帝的奶奶、神宗皇帝的妈妈高滔滔出来了,这女人王安石变法时,就一直反对,现在大权在握,立马从洛阳把司马光调到了中央,任命为宰相,一应反对变法的官员都重新调回朝廷,变法派全部贬谪外放,新法全部废除。
这一点,连属于反对派的苏轼都看不下去,跟司马光吵了好多次架,新法怎么可能一无是处,怎么可以全盘否定全部废除呢?确实不像话!
做了宰相的司马光,国家大事也不够忙的,又想起了小云杀夫案来了,这次没有任何争议,大权在握,说什么就是什么,被无罪释放过着正常人生活的小云,被处以极刑,终于没有逃出当权者的魔爪。
小编感叹:
在历史上,司马光一直是以正人君子的面目出现的,可是,就是这样的一个正人君子,在17年后,毫不留情地剥夺了小云的生命。我不知道,当司马光作出这样的决定时,他是如何面对小云的真正丈夫和她的孩子们的?如此冷酷无情之人,真的让人无法相信那个砸缸救人的孩子是同一个人!
以现代人的眼光来看,小云杀人未遂,必须课以刑法,但罪不至死。所有的法律都是人性的反映。杀人者死,是个基本原则,并非所有的杀人者都必须死,要看动机目的及当时的情形。
公元2018年的苏州昆山,一名白衣路人跟一名豪车乘客发生纠纷,一名号龙哥的纹身大汉,在殴打了路人之后又从车里拿出砍刀追砍白衣人,谁知砍刀失落,被白衣人拾起,将龙哥反杀。
一时引起网络热议,网上说什么的都有,但绝大多数人都认为白衣人无罪。后来,法院判决,也是白衣反杀者无罪,定性为正当防卫,龙哥白死。
令人不解的是,当时有律师就认定白衣人犯杀人者,此等律师,连一般人的常识都不具备,还能从事专业的法律工作吗,不就是现代的司马光吗?如果这样的人做了法官,正当防卫者也就跟小云一样悲剧了。
当其时也,小云已经由最高权力部门审判,已经是终审判决。后遇大赦,这是国家的决定,司马光怎么可以置国家的信誉于不顾呢?被大赦的人中,司马光都重新追究了吗?只能说,此时的司马光,除了内心的狭隘,早就不是什么正人君子了,不过是一个冷酷无情睚眦必报的政客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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