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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中国环境报
上海临港推动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
对先进储能技术和项目给予资金支持
本报记者丁波 见习记者杨露上海报道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以下简称临港新片区)是上海聚力打造的“试验田”和“增长极”。瞄准建设具有全球竞争力的储能产业创新高地和示范应用基地,临港新片区又有了新动作,近日,《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推动新型储能示范应用引领产业创新发展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正式实施,为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推动新型储能规模化、产业化发展明确了方向、路径。
《实施方案》提出,到 2025年,实现新型储能有效支撑新片区新型电力系统和综合智慧能源系统发展需求,力争应用规模达到5万千瓦时,产业规模达到500亿元。到2030年,实现新型储能与新片区电力系统各环节及智慧能源系统深度融合发展,力争应用规模达到30万千瓦时,产业规模达到千亿级。
《实施方案》指出,对具有技术先进性和产业带动性,并提供典型应用场景优质解决方案的新建用户侧储能项目(项目应于2024年-2026年投产,装机容量不低于1MWh,全容量放电时长不低于2h,年充放电次数不低于450次),按照项目装机容量规模给予200元/千瓦时的奖励支持,奖励分3年进行发放,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实施方案》还提出,支持战略引领和前瞻布局的新型储能产业项目建设。按照项目新增投资的10%比例给予支持、金额不超过1亿元。支持新型储能产业关键核心技术和颠覆性技术有效突破。按照项目新增投资的10%—30%比例给予支持。支持新型储能产业重大技术装备和核心部件实现首台(套、批)突破。对被评为国际首台装备的项目,最高按合同金额的20%比例进行支持、金额不超过3000万元;对被评为国内首台装备的项目,最高按合同金额的10%比例进行支持、金额不超过2000万元。
为保障新片区储能产业发展,《实施方案》还提出,积极推动银企对接,鼓励金融机构通过信贷等多种方式,支持储能产业发展和应用项目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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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生成时间:2024-03-18 12:4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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