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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煮豆持作羹,漉菽以为汁。萁在釜下燃,豆在釜中泣。本自同根生,相煎何太急?”这首《七步诗》诗是好诗,可作这首诗的诗人曹植却满怀不甘和怨恨,因为这是自己的兄长曹丕拿着刀子让其作的。
虽然曹丕和曹植因魏王世子之位闹得不可开和,但曹丕的这种威胁兄弟的做法还是让人感到非常荒唐。
俗话说得好,打虎亲兄弟,上阵父子兵,按理说曹丕应该多多重用自己的兄弟,毕竟魏国的处境对曹丕来说实在是不妙。
这就不得不追溯到汉末大乱时期了,大家都知道东汉历经190多年终于面临着亡国之危。
而乱世出英雄,在几十年的战乱生涯中出现了无数的英雄豪杰,但杰出者莫如三人,那就是后来魏国的建立者曹操,蜀国的建立者刘备,吴国的建立者孙权,而三人中最为出色莫如曹操了。
曹操,生于公元155年,汉代豫州刺史部谯郡(今安徽亳州)人。
与同时代的袁绍,袁术两兄弟,曹操的出身的确是显得不足,况且曹操天生就带着“阉人之后”的大帽子,这使得曹操少年时没少受洛阳权贵之人的嘲笑和不屑。
但与刘备和孙策等人却是显得非常好了,刘备一介贩履的穷苦之身,孙策是军伍出身。
而曹操所在的曹家却是谯郡当地有名的大地主,更何况曹操的爷爷曹腾也是汉宫中的大长秋。
虽然曹操受“阉人之后”的骂名困扰,但曹操先天的资本却是比刘备和孙策等人却是厚地太多了。
当时没有人能发现曹操的闪光点,只有当时梁国人乔玄认为他不平凡,对曹操说:“天下将乱,非命世之才不能济也,能安之者,其在君乎?”。
听了这番话的曹操才重振信心,就此开始了自己戎马一生的伟大事业。
“黄巾起义”虽然被汉庭镇压,但却让汉皇彻彻底底地失去了对地方的掌控。
彼时汉朝各地的地方豪强割据地方,官府对地方的控制力降到了历史最冰点,只差一点就可以让大汉王朝陷入战火纷飞的战乱岁月。
最终这个火药桶还是被西凉人董卓点燃了,汉中平六年(189年)董卓进京挟持汉帝号令天下。
于是天下有野心的人纷纷以拯救汉室的名义征兵勤王。但也有忠心耿耿的汉室忠臣不顾疲劳,为救出汉天子而奔波,比如曹操等人。
我们不得不承认大汉王朝的魅力,它的强盛是举世无比的,它一汉当五胡的神话仍然记得人们的心里。
毕竟几百年汉室江山总有很多的死忠分子,曹操不是一个死忠分子,但却是一个大汉迷,他在青年时期就立志要成为大汉的征西将军。
因此董卓之乱爆发后,曹操是各路诸侯里私心最少的人,他一心只想匡扶汉室。奈何后来的一系列的事情,曹操大势已成,代汉自立已成天下时势,曹操不得不变成一个如王莽般的人物。
那时候,曹操心里仍然是茫然的,当孙权上表劝其称帝自立,他大怒拂袖而去。魏国群臣向他劝进时,他也断然拒绝,直称“若天命在吾,吾为周文王矣”,意思是他曹操生是大汉人,死是大汉鬼,是绝对不会在死后带着篡汉的骂名。
而曹操选定的继承人就是曹丕,事实上曹丕的确是完成了曹魏政权未完的事业。可是与此同时的是曹丕竟然罔顾人伦大道居然娶庶母作为自己的后妃,他的母亲卞夫人得知消息后大声骂道逆子。
要知道曹操在临终时可是对自己那些姬妾可是有安排的,那就是迁居她们到铜雀台上居住,让她们得以安享晚年。
所以曹丕的这一作为是为大不孝,也违背了传统的儒家伦理,因此曹丕娶庶母遗臭万年是在所难免的了。
与之相反的是王昭君嫁给儿子却名垂青史,这是为何呢?笔者我认为原因有二,一是匈奴传统的父死子继的传统,作为继承可以继承父亲生前的一切,包括自己的妻妾,这是与汉地父死子继完全不同的一点。
王昭君入塞本就是入乡随俗,因此虽是汉人但也必须适应匈奴的那些陋俗。二是因为昭君出塞让汉匈两国迎来了长达几十年的和平时光,这无疑是大功,不比卫霍击匈奴差多少。
并且这对于一个女子来说未免有些不公平,因此世人都包含同情,所以王昭君嫁给儿子却名垂青史却是毫无疑问的。
曹丕一个大丈夫却比一个女子还不如,真是为人所耻笑。更何况,曹魏的基业就是从曹丕手中败落的,这不得不让人感到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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