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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网记者 常明清 聊城报道
“警察同志,我电动三轮车里的电瓶被偷了!我的电动三轮车一直放在种植基地里,今天正要用车时发现车里的四块电瓶全不见了。”12月19日,辖区群众黄女士慌慌张张地来到东阿县公安局姜楼派出所报案。由于黄女士长时间不使用电动三轮车,不清楚具体丢失的时间,但好在基地门口的监控,记录下了一切。
经调查,12月15日晚7点,一名男子骑着自行车来到基地附近,下车后在基地门口徘徊,见四下无人便进入基地搜寻。看到停放在车棚内的电动三轮车后,男子对车内物品一番摸索后没有发现值钱的物品,他准备继续翻找时听到路边传来声音,于是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走到门口附近,等过路的群众离开后,男子又回到基地,并对车内电瓶起了心思。男子仔细研究车辆构造,找到电瓶并一个个搬到自行车上,最后骑着自行车沿乡间小路离开。为躲避侦查,嫌疑人一路沿着小路走,沿途不断绕开村庄、逃避监控,大大增加了民警的办案难度。
民辅警努力克服困难,多次到案发现场走访周围群众并排查可疑人员,不断搜寻扩大范围寻找线索,终于在一处监控点发现了该男子身影,至此,该男子身份浮出水面。
经过六天的不懈努力,12月25日,姜楼派出所民辅警成功抓获盗窃嫌疑人李某,在李某家中缴获被盗电瓶四块。到案后,李某如实供述了盗窃经过,称自己家中电动车电瓶损坏,当天晚上喝酒后经过种植基地,见周围没人,头脑发热下便将电瓶偷回家准备自己用。“我很后悔,我不应该偷别人的东西……”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自作聪明的李某以为自己绕开监控地段便万事无忧,怎么也不会想到自己依旧难逃法网,莫伸手,伸手必被抓!
东阿公安依法对李某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行政处罚,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12月26日,失主黄女士特地制作了两面锦旗,代表公司及个人对姜楼派出所帮助追回电瓶表示感谢。
警方提醒:电动自行车应尽量存放在有监控、消防设施的公共停车区域,即使长期不使用,也要定期检查。如果发现车辆或者配件被盗,请及时报警。(通讯员 王文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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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生成时间:2025-01-02 14:4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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