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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今晚报
本报讯(记者李倩)近日,蓟州区出头岭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与蓟州区人民法院马伸桥人民法庭精准开展诉调对接工作,共同化解一起村民与村委会之间的合同纠纷。
多年前,村民王某、李某二人与村委会签订协议书,二人一次性交纳宅基地使用费2万元,并按协议填平部分大坑。后来,因建设需要,村委会一直占用该地。其间,村委会曾承诺另批宅基地,至今未果,协议迟迟没有得到履行。王某、李某认为,村委会违约造成协议不能履行,要求村委会赔偿,并诉至人民法院。法院综合分析案情,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将此案委托至出头岭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诉前调解。
调委会及时选派调解员开展调解工作。双方对协议均表示认可,但在具体赔偿数额方面存在较大分歧。王某、李某认为,二人确有宅基地使用需求,二人不仅交纳了2万元宅基地使用费,并且填平大坑时也进行了投入,连同本金等各项损失至少要补偿8万元。村委会对二人交纳的2万元无异议,但在其他赔偿方面,认为证据不足。调解员耐心释法明理,详细梳理各项支出,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村委会返还二人宅基地使用费2万元,并补偿其他各项费用3.5万元,共计5.5万元,一年内付清。签订调解协议后,双方共同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村委会表示会积极履行。该起纠纷得到高效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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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生成时间:2024-05-27 06:4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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