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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河池日报
擅自组织开展面部、鼻部、颈部、胸部填充注射等医疗美容服务项目
河池一美容馆被罚近20万元
本报讯 近日,河池市卫生计生监督所在开展打击非法医疗美容专项行动中,查处一起涉嫌非法开展医疗美容、危害消费者健康权益的案件,对涉事的某美容馆做出相应处罚。
执法人员根据消费者投诉线索,对河池市金城江区潇颜皙茧美容馆祥美汇河池运营中心开展突击检查,发现馆内设有宣讲教室和美容床,在美容床旁的推车上发现盐酸肾上腺素、地塞米松、利多卡因、氯化钠注射液等药品,以及大量针头和注射器,现场还查见激光点阵仪、洗眉机、水光笔等医疗器械。
经调查,执法人员发现,该馆经营者肖某通过招商加盟的方式吸引其他美容馆店主和顾客入店,签订加盟合同,缴纳定金后,组织加盟商和顾客在馆内互相开展美容注射。肖某在培训教学过程中,通过讲解PPT宣传资料,向学员宣传“皙茧”“玑源皙”等产品的功效,现场用一次性注射器抽吸粉状“皙茧”和液态的“玑源皙”美疗活性肽与麻醉药品混合后,将药液注射到面部。肖某为顾客和学员开展颈部、面部、胸部、鼻部注射和教学,并组织学员们互相注射等。
经查,该馆所售的“皙茧”“玑源皙”实为化妆品,并非美容药品,不能用于人体注射。肖某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组织开展面部、鼻部、颈部、胸部填充注射,以及面部放血、激光点痣、冷冻点斑等医疗美容服务项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相关规定。针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河池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对其作出了没收违法所得12570.33元,没收药品和医疗器械,处以违法所得15.5倍即194840.12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邱颖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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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生成时间:2023-02-28 05:4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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