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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1日,北京星权律师事务所发布案件简讯,称黄景瑜起诉某网民网络侵权责任纠纷(名誉权)案一审宣判。
被告在视频平台发布了三则针对黄景瑜的视频,其中包含针对黄景瑜的侮辱、诽谤性质言论,法院依法判决被告构成对原告黄景瑜名誉权的侵犯,同时判令被告在涉案账号上连续7日向原告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及维权合理支出。
2021年12月,被告孙*使用其实名注册的公开账号‘小瓜娱乐间’(现昵称:吃瓜娱乐间,账号:chiguayuleji)发布了三则针对黄景瑜先生的视频,其中包含针对黄景瑜先生的侮辱、诽谤性质言论,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孙*构成对原告黄景瑜名誉权的侵犯,同时判令被告在涉案账号上连续7日向原告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及维权合理支出。【详见(2022)京0491民初25190号民事判决书】
2024年3月21日,被告孙*遵照民事判决书在涉案账号上发布致歉信,向黄景瑜先生公开赔礼道歉。目前,待被告孙*进一步履行赔偿责任。
本律师事务所受托正告相关网络主体即刻停止发布、传播涉嫌侵犯黄景瑜先生名誉权的内容,后续,本律师事务所将继续关注网络动态,持续取证,亦将受托针对具有严重侵权情节的相关主体启动诉讼程序。相关主体在网络上公开发表言论时,切勿逾越法律底线侵犯他人合法权益,否则将须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曝光的致歉信中,被告称:“我已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真诚地向黄景瑜先生道歉,希望黄景瑜先生能够谅解。”
随后,黄景瑜工作室转发该案件简讯回应:“针对部分网络用户在各个网络平台捏造谣言、恶意诽谤黄景瑜先生的行为,我方已委托律师事务所进行全面取证,并将通过法律途径追究相关主体的法律责任,维护黄景瑜先生的合法权益。 网络并非法外之地。在此,我们也呼吁每一位网络用户不信谣、不传谣,共同营造安全、文明、和谐的网络环境。”
公开资料显示,黄景瑜1992年11月出生于辽宁,中国内地影视男演员、模特,代表作有《红海行动》《结爱·千岁大人的初恋》《破冰行动》《飞驰人生》《王牌部队》等。
【来源:九派新闻综合当事人工作室账号、律所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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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生成时间:2024-03-22 12:4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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