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正处于一个信息大暴发的时代,每天都能产生数以百万计的新闻资讯!
虽然有大数据推荐,但面对海量数据,通过我们的调研发现,在一个小时的时间里,您通常无法真正有效地获取您感兴趣的资讯!
头条新闻资讯订阅,旨在帮助您收集感兴趣的资讯内容,并且在第一时间通知到您。可以有效节约您获取资讯的时间,避免错过一些关键信息。
近日,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公布了一则行政处罚信息,北京画美医疗美容医院(以下简称为“当事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相关条款,被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10万元。
图片来源: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经查,当事人于2024年3月1日起在其运营的某团店铺“北京画美医疗美容医院”中对多款产品开展价格促销活动,具体情况举例如下:(1)“超光子全模式”产品标示的价格为“¥132.8,3.4折,共省¥267,¥400”,折价减价的基准价格是400元。该产品在本次促销活动前7日(2月23日-2月29日)在某团店铺成交262单,最低成交价格为112.8元。(2)“姣兰玻尿酸”产品标示的价格为:“¥950,6.5折,共省¥530,¥1480”,折价减价的基准价格是1480元。该产品在本次促销活动前7日(3月9日-3月15日)在某团店铺成交8单,最低成交价格为950元。(3)“超声炮全模式”产品标示的价格为:“¥2315,5.0折,共省¥2385,¥4700”,折价减价的基准价格是4700元。经查,该产品在某团参加此次促销活动的起始时间为2024年3月1日01:44:26,在此之前该产品没有在某团店铺进行销售,无成交记录。经查,上述信息均由当事人制作、上传,上述产品在开展折价减价促销活动中未准确标明基准价格的含义,且折价减价的基准价格均高于该当事人在同一经营场所内,在本次促销活动前七日内的最低成交价格,或者本次促销活动折价减价的基准价格无成交记录。
因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1998公布)第十四条第(四)项;《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2020年公布)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2020年公布)第二十一条第二款;《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2022公布)第十九条第(三)项。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2010修订)第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1998公布)第四十条第一款,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警告;罚款:100000元。
企查查显示,北京画美医疗美容医院成立于2004年2月25日,注册资本1500万元人民币,院内设立整形美容、无创美容、皮肤美容、私密美容、形体美容等科室,曾用名为北京长虹医院(- 至 2019-09);北京画美医院(2019-09至 2021-03)。
北青网健康提醒广大网友,在选择医美服务时,消费者应格外警惕价格不透明和机构胡乱标价的问题。首先,务必选择正规、有资质的医美机构和医生,并查看机构是否在经营场所内显著位置清晰标注详细的服务项目与价格,网络平台提供服务时所标注的价格是否与经营场所标注价格一致。其次,警惕医美机构采用划线价、低标价高结算、虚构原价、虚假打折等方式实施价格欺诈。理性消费,量力而行。同时,在接受医美服务前签订有效的医疗美容合同,并索要发票等消费凭证。若遇侵权问题,及时保存证据,与经营者协商解决,必要时向相关部门投诉或寻求法律途径维权。
有关北京画美医疗美容医院的后续动态,北青网健康将持续关注。责任编辑:王怡萱(EN097)
以上内容为资讯信息快照,由td.fyun.cc爬虫进行采集并收录,本站未对信息做任何修改,信息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快照生成时间:2024-06-12 20:45:02
本站信息快照查询为非营利公共服务,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进行删除。
信息原文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