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的订阅
  • 财经

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修订印发电子烟交易管理细则的通知

类别:财经 发布时间:2024-09-02 15:42:00 来源:大众报业·齐鲁壹点

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修订印发电子烟交易管理细则的通知

电子烟交易管理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电子烟交易管理,规范电子烟生产流通秩序,保障电子烟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及《电子烟管理办法》(国家烟草专卖局公告2022年第1号)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展电子烟产品和电子烟原料等交易(以下统称电子烟交易),适用本细则。

第三条 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管理全国电子烟交易工作。

各省、市、县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电子烟市场主体的电子烟交易活动。

第四条 电子烟交易遵循平等、公平、诚信、规范原则。推动电子烟交易商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的全流程管理,并将交易数据作为市场规范管理、状态评价和有效监管的重要依据。

第二章 交易类型

第五条 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建立全国统一的电子烟交易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

依法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的电子烟用烟碱原料销售企业、电子烟用烟碱生产企业、雾化物生产企业、电子烟生产企业(含产品生产、代加工、品牌持有企业等,下同)、电子烟批发企业(含电子烟进口经营企业)、电子烟零售经营主体等各类电子烟市场主体应当通过平台进行交易。

进出口电子烟产品、雾化物和电子烟用烟碱应当按有关规定通过平台进行备案。

第六条 电子烟交易分为:

(一)电子烟用烟碱生产企业与电子烟用烟碱原料销售企业之间的电子烟用烟碱原料交易;

(二)雾化物生产企业与电子烟用烟碱生产企业之间的电子烟用烟碱交易;

(三)电子烟生产企业与雾化物生产企业之间的雾化物交易;

(四)电子烟产品生产企业、电子烟品牌持有企业与电子烟产品生产企业、电子烟代加工企业之间的电子烟产品委托加工交易;

(五)电子烟批发企业与电子烟产品生产企业、电子烟品牌持有企业之间的内销电子烟产品交易;

(六)雾化物生产企业与电子烟进口经营企业之间的进口电子烟用烟碱交易,电子烟生产企业与电子烟进口经营企业之间的进口雾化物交易;

(七)电子烟零售经营主体与电子烟批发企业(含电子烟进口经营企业)之间的电子烟产品交易;

(八)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电子烟管理办法》确认的其他交易。

第三章 商品管理

第七条 通过技术审评的电子烟产品纳入平台上市销售并实施动态管理。上市销售的电子烟产品与通过技术审评的产品信息应当保持一致。

第八条 电子烟产品的基础信息,由电子烟产品生产企业、电子烟品牌持有企业、电子烟进口经营企业在平台上进行维护。

雾化物、电子烟用烟碱的基础信息,由雾化物生产企业、电子烟用烟碱生产企业、电子烟进口经营企业在平台上进行维护。

通过平台交易的电子烟用烟碱原料的基础信息,由电子烟用烟碱原料销售企业在平台上进行维护。

第九条 坚持市场决定价格,建立完善主要由市场调节的电子烟产品价格形成机制。

国产内销电子烟产品出厂价、建议零售价由电子烟产品生产企业和电子烟品牌持有企业自主确定,批发价由电子烟批发企业结合经营管理成本、国家税收政策等因素,在出厂价的基础上合理确定。

进口电子烟产品进口价、建议零售价由电子烟进口经营企业与外商协商确定,批发价由电子烟进口经营企业结合经营管理成本、国家税收政策等因素,在进口价的基础上合理确定。

同一规格电子烟产品实行全国统一销售价格,并在平台上公开。

产业链各环节经营利润应当处于合理区间,电子烟产品价格总水平保持基本稳定。

第十条 雾化物、电子烟用烟碱的价格实行市场调节。

第十一条 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电子烟用烟碱原料价格政策和标准,并根据价格标准在平台上对价格区间进行维护。电子烟用烟碱生产企业和电子烟用烟碱原料销售企业在价格区间内协商确定具体交易价格,形成价格备案。

第十二条 电子烟产品生产企业、电子烟品牌持有企业、电子烟批发企业(含电子烟进口经营企业)如需调整电子烟产品价格,应当至少提前三个月通过平台公示调价信息。

第十三条 电子烟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或检查中存在问题的,按照有关规定及要求执行。

第四章 合同与订单管理

第十四条 电子烟交易双方应当在平台上签订交易合同。

合同内容一般包括当事人的会员名称、会员代码、许可证号、地址、联系方式,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格、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合同签订时间、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支付方式、运输方式、合同效力、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廉洁协议等条款。

电子烟用烟碱原料交易合同条款及内容还应当符合烟草专卖品交易管理的相关规定。

电子烟零售经营主体与电子烟批发企业(含电子烟进口经营企业)之间的电子烟产品交易,以订单形式进行确认,电子烟零售经营主体选择商品并提交订单成功,合同成立。

第十五条 各类交易的货款结算均应当在平台上进行。电子烟零售经营主体应当在下单后实时结算货款,其他交易的买受人应当按合同约定的支付时限支付货款。

第十六条 各类交易主体应当根据电子烟物流管理相关要求及合同约定,开展仓储、分拣、运输等物流业务,在约定时限内将电子烟产品或电子烟原料运送至双方协商的物流仓库或地点,并做好各类数据、信息的采集和上传工作。

第十七条 电子烟产品、雾化物和电子烟用烟碱售出后如有质量问题,买受人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通过平台申请退货。

第十八条 电子烟用烟碱生产企业年度累计电子烟用烟碱原料采购量不得超过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向电子烟用烟碱生产企业下达的年度电子烟用烟碱原料采购计划总量。

电子烟用烟碱生产企业、雾化物生产企业、电子烟生产企业的年度累计平台交易量应当符合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总量管理要求。

雾化物生产企业、电子烟生产企业进口电子烟用烟碱、雾化物年度购进量不得超过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企业电子烟用烟碱、雾化物年度进口需求量。

电子烟批发企业(含电子烟进口经营企业)电子烟产品年度销量不得超过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市场需求确定的批发企业年度国产内销销量目标和进口销量目标。

第十九条 电子烟生产企业开展的市场营销活动,应当在交易平台备案相关活动信息,并不得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第五章 会员管理

第二十条 平台实行会员制管理,依法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的电子烟用烟碱原料销售企业、电子烟用烟碱生产企业、雾化物生产企业、电子烟生产企业、电子烟批发企业(含电子烟进口经营企业)、电子烟零售经营主体等,需要开展电子烟交易或进出口备案的,应当通过平台注册成为交易会员,方可通过平台进行交易或备案。

第二十一条 会员应依据电子烟行政许可及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监管要求在平台上据实维护相关会员信息。

第二十二条 会员在平台上的交易和备案活动由其指定的会员代表登录会员交易账号完成。会员应当严格管理所属会员代表,对其在平台的一切行为负责。

第二十三条 会员在平台上享有平等交易、自主交易、公平交易的权利。会员在平台上的交易和备案活动应当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诚信经营,依法纳税,保证在平台上发布的信息真实准确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二十四条 平台对违反有关规定的市场主体可中止相关会员的交易资格。

会员的烟草专卖许可证被依法撤销、撤回、注销或被依法取消从事电子烟产品、雾化物、电子烟用烟碱、电子烟用烟碱原料等生产经营业务资格的,相应会员资格自动注销。

第二十五条 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依托平台构建电子烟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加强电子烟市场主体信用管理。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条 本细则所称电子烟原料包括雾化物、电子烟用烟碱和电子烟用烟碱原料。电子烟用烟碱原料是指无法用于卷烟生产,可用于生产电子烟用烟碱的烟叶、烟丝(含丝、末、粒状,下同)、烟梗等。废弃烟草专卖品、粗提烟碱等非本细则规定的产品不得作为电子烟用烟碱原料。

电子烟用烟碱原料计划下达、购销交易、物流运输等适用烟草专卖品相关规定。

第二十七条 电子烟用烟碱原料销售企业包括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卷烟工业企业、商业企业、打叶复烤企业等,其烟草专卖许可证许可范围应当包括:无法用于卷烟生产,可用于生产电子烟用烟碱的烟叶、烟丝、烟梗等销售,或者烟叶销售等。

第二十八条 电子烟进口经营企业是指取得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且许可范围包含进口电子烟用烟碱、雾化物、电子烟产品经营或批发业务的企业。

第二十九条 本细则由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022年6月2日印发的《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印发电子烟物流管理细则和电子烟交易管理细则(试行)的通知》(国烟办〔2022〕77号)中的《电子烟交易管理细则(试行)》同时废止。

相关链接:《电子烟交易管理细则》政策解读

以上内容为资讯信息快照,由td.fyun.cc爬虫进行采集并收录,本站未对信息做任何修改,信息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快照生成时间:2024-09-02 17:45:08

本站信息快照查询为非营利公共服务,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进行删除。

信息原文地址:

电子烟技术审评征求意见,适用范围中删除出口产品有关条款
国家烟草专卖局就《电子烟产品技术审评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4月26日,国家烟草专卖局官网消息,国家烟草专卖局结合当前电子烟产品技术审评现状,对2022年4月15日
2024-04-26 20:17:00
国家烟草专卖局就《电子烟产品技术审评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根据《电子烟管理办法》(国家烟草专卖局公告2022年第1号)有关规定,国家烟草专卖局结合当前电子烟产品技术审评现状,对2022年4月15日发布的《电
2024-04-26 16:14:00
国家烟草专卖局规范电子烟物流行为
...讯 记者李立娟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电子烟管理办法》(国家烟草专卖局公告2022年第1号),规范电子烟物流行为,国家烟草专卖局结合当前电子烟物流运行现状,拟对2022年发布的《
2024-04-26 05:20:00
中国网9月12日讯 据国家烟草专卖局网站消息,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境内免税市场烟草制品监管的要求,国家烟草专卖局制定了《境内免税市场烟草制品管理办法》,现予公布。详情如下:境
2025-09-12 19:26:00
电子烟迎新规,多只概念股应声涨停
...份、赢合科技、华宝股份、盈趣科技等跟涨。消息面上,国家烟草专卖局9月2日发布《关于修订印发电子烟交易管理细则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其中提到,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
2024-09-03 18:01:00
离职后仍敛财,数额巨大!国家烟草专卖局原副局长何泽华被公诉
记者 杨璐据高检网11月1日消息,国家烟草专卖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何泽华涉嫌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辽宁省大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
2023-11-01 16:28:00
“六型”队伍守初心 高擎利剑护净土
...地09式擒敌拳口令的响起,沐浴着金色阳光,文山州烟草专卖局专卖队伍又开启了新一天的体能训练,这是该局打造效能型、学习型、智慧型、法治型、实干型、活力型“六型”专卖队伍的一个缩
2023-01-19 15:00:00
...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2023年4月,武汉某区烟草专卖局接到多名群众举报,称光谷某写字楼附近有一男子长期上门推销黄鹤楼系列高仿卷烟。接到线索后,烟草专卖局执法
2023-11-25 16:03:00
官方征意见:加热卷烟及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不得在境内免税市场销售
中新经纬7月25日电 据国家烟草专卖局网站消息,为进一步规范境内免税市场烟草制品经营秩序,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维护消费者权益,构建更加科学、高效、规范的烟草市场治理体系,国家烟草专
2025-07-25 19:02:00
更多关于财经的资讯:
和风五载,家暖如初,万科悦城和风轩五周年庆典温情启幕
10月19日,一场以“和风五载,家暖如初”为主题的社区庆典在深圳万科悦城和风轩小区温情启幕。此次活动由和风轩业委会与万科物业联合主办
2025-10-24 14:04:00
贵州省大数据局召开“十五五”数据领域规划编制专家建言座谈会
10月21日,省大数据局召开“十五五”数据领域规划编制专家建言座谈会,局党组书记、局长,兼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朱宗尧参加会议并讲话
2025-10-24 14:18:00
国内首次!中国重汽鼎力护航“朱雀三号”问天之路!
近日,朱雀三号遥一运载火箭飞行试验任务已顺利完成第一阶段工作。在这项重大工程的背后,存在各种极限挑战——从嘉兴到酒泉,近四千公里的漫漫征途
2025-10-24 14:28:00
敬老月活动惠老专享,华联超市8折优惠
责任编辑:卢芸竹
2025-10-24 14:33:00
上海电气等成立储能科技公司,含电池制造业务
近日,临沂储能科技有限公司成立,法定代表人为杨霖霖,注册资本为6000万元,经营范围包含:电池零配件生产;电池零配件销售
2025-10-24 14:36:00
海思科新设医药科技公司,注册资本2亿元
近日,海思科医药科技(拉萨)有限公司成立,法定代表人为段鹏,注册资本为2亿元,经营范围包含:专业设计服务;品牌管理;企业管理
2025-10-24 14:36:00
横琴深合轨道交通投资建设公司注册成立
近日,横琴深合轨道交通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成立,法定代表人为廖雄华,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经营范围包含:轨道交通运营管理系统开发
2025-10-24 14:36:00
金风科技等在江苏成立风电国创科技公司
近日,江苏风电国创科技有限公司成立,法定代表人为高斯,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经营范围包含:认证服务;检验检测服务;专业设计服务
2025-10-24 14:36:00
米哈游新设科技公司,含数字文化创意软件开发业务
近日,上海天丰嘉成科技有限公司成立,法定代表人为于晨曦,经营范围包含:数字文化创意软件开发;数字文化创意内容应用服务;专业设计服务;文艺创作;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等。企查查股权穿透显
2025-10-24 14:36:00
东方电气成立风电新能源公司
近日,东方风电(安顺)新能源有限公司成立,法定代表人为王一哲,经营范围包含: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风力发电机组及零部件销售
2025-10-24 14:36:00
蔚能电池在海南成立电池科技公司,注册资本6000万
近日,蔚能(澄迈)电池科技有限公司成立,法定代表人为赖晓明,注册资本为6000万元,经营范围包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
2025-10-24 14:36:00
保利集团新设科技公司,含智能无人飞行器制造业务
近日,坡镭(江西)科技有限公司成立,法定代表人为谈家新,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经营范围包含:人工智能公共数据平台,人工智能通用应用系统
2025-10-24 14:36:00
金山云海南子公司增资至6亿美元
近日,金山云(海南洋浦)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发生工商变更,注册资本由5亿美元增至6亿美元,增幅20%。企查查显示,该公司成立于2022年8月
2025-10-24 14:36:00
庄园牧场投资成立农垦乳业研究公司
近日,甘肃农垦乳业研究有限公司成立,法定代表人为陶生俭,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经营范围包含:乳制品生产;生鲜乳收购;饮料生产;食品销售;食品经营管理;检验检测服务等。企查查股权
2025-10-24 14:36:00
豆包联动七家国家一级博物馆,打造AI看展新体验
近日,字节跳动旗下豆包与中国国家博物馆、中国钱币博物馆、河南博物院、山东博物馆、安徽博物院、成都博物馆以及洛阳博物馆七家国家一级博物馆达成合作
2025-10-24 14:4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