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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厦门日报
已婚女子 “恋爱”两月要结婚 索要10万彩礼钱
已被抓获,10万元现金彩礼被追回
本报讯 (记者 薛尧 实习生 洪萱茹 通讯员 魏静 蔡雅蓉)已婚女子经朋友介绍,和未婚男子恋爱两个月后提出想“领证结婚”,骗取男子10万元现金彩礼后“消失”。海沧警方经过研判,仅用9小时就将案件侦破并将嫌疑人抓获,同时为受骗市民挽回了全部经济损失。昨日,记者联系海沧警方了解情况。
2月18日上午10点左右,新阳派出所接到报警,群众小王(化名)称自己2023年12月经朋友介绍,认识了女子臧某,恋爱仅两月两人就准备结婚。臧某提出2月19日去领证,但是要先给10万元现金彩礼。小王18日上午带臧某去银行取款10万元。回到小王住处后,臧某找理由将小王支开并带走10万元现金。小王回来后发现臧某和钱都不见了,打电话也联系不上。小王意识到被骗,立即通过微信告知其再不接电话就报警,臧某未回复并将其拉黑。
接到报警后,新阳派出所民警周彦带领队员任鹏飞、刘鹏第一时间对该案件进行调查。经查实,臧某已于2023年10月在漳州领证结婚,为了骗钱,她隐瞒婚史,与小王“谈恋爱”。2月18日下午5点左右,臧某突然现身新阳派出所,称其没有拿到彩礼,反过来污蔑小王报假警。通过进一步分析研判,办案民警摸排出臧某的行动轨迹,当晚7点左右,警方在位于海沧区新垵村的臧某朋友家中查获她骗走的10万元。
经审讯,臧某对其已领证结婚、又以结婚为由,骗取小王现金彩礼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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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生成时间:2024-03-01 08:4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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