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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网讯:3月5日,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金科股份”)发布关于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股份增持计划到期暨实施结果并拟继续完成增持的公告。
根据公告,金科股份实际控制人黄红云先生、控股股东重庆市金科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金科控股”)与东方银原(北京)材料有限公司(简称“东方银原”)分别签署了《关于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一致行动协议》(简称“《一致行动协议》”)及《<关于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一致行动协议>之补充协议》。
东方银原同意自《一致行动协议》签署之日起6个月内,以不超过1.5元/股的价格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增持金科股份股票不低于5000万股。
金科股份于2025年3月5日收到东方银原出具的《关于股份增持计划到期暨实施结果并拟继续完成增持的告知函》。根据股份增持计划,东方银原按照交易规则在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方式进行增持。
截至2025年3月4日,东方银原已累计增持金科股份股份418,200股,占总股本的0.008%,成交金额合计49.97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东方银原的股份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已届满,且未完成股份增持计划承诺的增持股数下限目标,原因是2024年4月22日金科股份收到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2024)渝05破申129号《民事裁定书》,五中院正式裁定受理公司的重整申请,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根据有关规定,每日增持数量存在上限,且增持期限内的多数时间金科股价超过承诺增持价格上限等因素,导致东方银原不能如期完成增持股数的下限目标。
东方银原承诺已准备好足够资金并拟以“不超过2.0元/股”的价格继续实施增持,直至完成本次股份增持计划承诺的增持股数下限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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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生成时间:2025-03-05 23:4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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