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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厦门海沧区人民法院,王老太(化名)生前与丈夫共育有六个子女。老宅拆迁后,其名下银行卡存入拆迁补偿款500万余元。老人去世后,长女王大姐(化名)与次子王二哥(化名)主张平分遗产,却被小儿子王小弟(化名)以“母亲生前说钱款给我”“你们没尽孝”为由拒绝。在庭审中,王小弟向法院提供了一则视频证据,视频中王小弟询问母亲“我们家拆迁你的钱全给我啊”,母亲的回答内容含糊不清,无法辨认。经法官询问,王老太的另外两个女儿表示“王小弟照顾得多,她们可以分得的钱款全部给王小弟”。
法院审理后认为,在王小弟提供的视频中,王小弟主动询问母亲将全部拆迁款给自己,母亲被动回复且回复内容模糊不清,无法根据该视频确认母亲有将拆迁款赠与王小弟或身故后由王小弟一人继承的意思表示。王小弟在母亲去世前五年与母亲共同居住,母亲患有老年痴呆,王小弟付出更多精力看护母亲,尽较多赡养义务,分割遗产时可适当多分;王二哥曾提供房屋供母亲居住十余年,也属于尽较多赡养义务,分割遗产时可适当多分;其他子女虽未与母亲共同居住,但无遗弃情形,仍享有继承权。两名子女自愿将份额让与王小弟,法院予以支持。
法官表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录音录像遗嘱是多种形式遗嘱中的一种,其具有便捷性、直观性的特点。为确保录音录像遗嘱的法律效力,以下是一些关键的注意事项:1.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见证人不能是继承人、受遗赠人或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2.遗嘱内容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愿;3.录音录像应保存完整;4.健康状况,如果遗嘱人在制作录音录像遗嘱时健康状况不佳,需要充分证明其意识清楚,能够作出真实决定,遗嘱人应该能够自主清晰表达其真实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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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生成时间:2025-04-07 23:4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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