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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北京日报
功能、办理方式均不同,市医保局提醒:
“亲情账户”“家庭共济”勿混淆
本报讯(实习记者 王瑶琦 柴嵘)办理医保业务时,经常有参保人混淆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和医保亲情账户,认为绑定了亲情账户就能使用家人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市医保局日前回应,医保亲情账户和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是两项不同的业务服务。
市医保局表示,两者应用场景不一样。参保人开通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后,家人就可使用参保人医保个人账户余额,用于支付看病买药时个人自付的费用。医保亲情账户则是绑定在参保人医保账户上的家庭成员子账户,添加亲情账户后,参保人可以使用家庭成员的医保电子凭证相关权益,比如帮家庭成员挂号、买药等,并且还可查询家庭成员的年度医疗费用。
办理渠道也不相同。绑定亲情账户可在国家医保服务App上办理,同时,支付宝App也支持绑定亲情账户功能。而办理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参保人员要通过北京医保公共服务平台或各区经办机构窗口办理备案,备案成功后即可共济使用个人账户资金。在定点医药机构使用参保人员个人账户资金时,应先使用完本人个人账户资金,再按备案顺序使用他人个人账户资金。
二者对于参保地要求有差别。亲情账户要求参保人参加我国基本医疗保险即可。本市政策要求,参保人员如果办理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家庭成员和参保人员本人必须是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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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生成时间:2023-08-05 05:4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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