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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4日,合肥市交通运输局发布情况通报,称焦某某存在不当执法行为,给予焦某某警告处分,将其调离岗位。
事情发生在4天前,一名乘客在到达目的地后,突然亮证表明运管工作人员身份,要求网约车司机史先生出示“双证”。史先生以两名工作人员同时在场才能执法为由,拒绝出示证件,不久其网约车账号被封禁。史先生质疑对方滥用职权,该事件引发广泛关注。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指出,涉事女子并非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的工作人员,而是当地交通局的工作人员,这一身份决定着她对网约车司机无执法权。
9月22日,安徽合肥的网约车司机史先生发布了一段车内的监控视频,画面显示,9月20日8时许,到达约定目的地后,后排乘客出示了一个证件,并说“两个证拿出来看一下”,史先生因为已经接到了下一单,并且两个工作人员才可以执法为由,拒绝了女子要求。
网约车司机史先生提供的视频截图
9月23日,史先生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第二单送完以后,心里不是滋味,于是他回到乘客的下车点,并在运管部门考试中心办公室与工作人员发生了争执,该女子在办公室又强调了自己的乘客身份。随后,史先生拨打了举报电话,并去运管中心办公室找了纪检部门。
史先生称,他于22日上午发现,他在网约车平台的账号被封禁,随后咨询了平台客服,“客服跟我说我尾随乘客到办公室闹事。”史先生联系了运管部门一名工作人员,不到半个小时,账号就被解封了。
史先生认为,执法人员应当有两个人以上,并且不能穿便装,自己的账号被随意封禁,工作人员涉嫌违法违规,应当受到处理。
9月24日8时,合肥市交通运输局就该事件发布情况通报:接到针对我局工作人员焦某某的网络投诉后,发现焦某某存在不当执法行为,研究决定,给予焦某某警告处分,调离岗位。
10时,史先生再次发布视频,表示他已经接受了焦某某的道歉。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表示,交通部《交通行政执法检查行为规范》第2条规定,实施交通行政执法检查,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人,并持有交通行政执法证。而对于着装的要求是便装还是制服,法律并无明确规定。
赵良善指出,如若涉事女子以普通乘客身份对网约车司机进行监督,这本无可厚非,但涉事女子偏偏试图用工作证件“唬人”,以“执法”为由要求司机配合,就变了味,不得不审视涉事女子执法是否合法合规。
首先,据了解,涉事女子并非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的工作人员,而是当地交通局的工作人员,她的这一身份决定着她对网约车司机并无执法权。其次,涉事女子单人执法违反了交通部《交通行政执法检查行为规范》第2条之规定,显属违法。
“执法人员不能随心所欲地执法,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只能在法律框架内执法。无执法权的公职人员更不能冒充执法人员执法,否则,将咎由自取。” 赵良善强调,公职人员的工作证不是免费的通行证,不是万能证,也不是免责的护身符、挡箭牌,公职人员更不能拿工作证吓唬老百姓,不然,将无视法律,自食恶果。
(大众新闻·齐鲁壹点 胡玲玲 岳致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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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生成时间:2024-09-24 23:4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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