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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北京晚报
插队女子图像成热销车贴
这种行为涉嫌侵权
近日,“两女子插队被制止当场发飙”的事情引发热议,两个人的头像也被做成讽刺漫画、表情包不断流传,还有商家将两个人的漫画头像做成车贴售卖。有律师表示,这种行为已经涉嫌构成对两人肖像权的侵权。
在浙江一景区的检票口,两名女子在排队过程中和一名男子因为是否插队发生了争执。随后,年轻女子因情绪失控对男子喊叫。这一视频被传到网上后,“我就要插队,我们不是好惹的”等词条冲上热搜,引发关注和讨论。
随着该事件关注度提高,一些商家将两个人的头像做成漫画车贴售卖。在“淘宝”平台上搜索“插队”“车贴”等关键词,有超过30家店铺在销售以两个人的漫画图为主题的汽车贴纸,贴纸上还配文:“不要插队,我们不是好惹的。”“告诉你我最讨厌两种人,一是插我队的,二是不让我插队的。”
一家店铺的客服人员告诉记者,他们做车贴也要紧跟热度,比如之前《狂飙》电视剧热映时,店里推出的“老默我想吃鱼了”等车贴热销;大熊猫“丫丫”备受关注时,店里又出了“丫丫我们等你回家”的车贴。这次借着插队事件的热度,新的车贴一天就卖出去了十多个。
对此,北京市常鸿律师事务所律师彭艳军解释,有网友认为车贴上用的是漫画,不是当事人的照片,不会侵犯当事人的肖像权,这种观点是错误的。《民法典》第1018条明确规定:具备可识别性的侧脸、背影、漫画等均可属于肖像权的保护范畴,这两个人的卡通漫画已经具备明显的可识别性,因此属于肖像权的保护范畴。
彭艳军认为,《民法典》第1019条规定,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因此,无论漫画车贴是否以营利为目的,均涉嫌构成对两人肖像权的侵权。
大家应理性看待这一事件,对不遵守社会规则的愤怒完全可以理解,但做成漫画车贴,形成“人人喊打”的网暴之势,实属不妥。本报记者 褚英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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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生成时间:2023-05-06 17:4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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