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正处于一个信息大暴发的时代,每天都能产生数以百万计的新闻资讯!
虽然有大数据推荐,但面对海量数据,通过我们的调研发现,在一个小时的时间里,您通常无法真正有效地获取您感兴趣的资讯!
头条新闻资讯订阅,旨在帮助您收集感兴趣的资讯内容,并且在第一时间通知到您。可以有效节约您获取资讯的时间,避免错过一些关键信息。
东南网3月30日讯(本网记者 林先昌)日前,福建省民政厅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的通知》。
目前,我省低保标准与最低工资标准挂钩,需要研究调整完善。
通知要求,明确在坚持低保标准城乡一体化的基础上,从2025年起各设区市(含平潭)按照上年度全市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的一定量化比例,设定合理的幅度区间,并统筹确定所辖县(市、区)低保标准。同时要求各县(市、区)低保标准应不低于当地现行水平,低保标准确定调整要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政负担能力相适应。
要求各设区市(含平潭)民政部门及时启动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具体调整方案按程序确定、公布、备案;调整后的低保标准原则上应在公布后次月起执行,最迟于当年6月底前公布、7月1日起执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应与低保标准同步调整和执行;要求各级民政部门要切实发挥主管部门的职能作用,加强与发展改革、财政、统计等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低保标准动态调整工作有序推进。
以上内容为资讯信息快照,由td.fyun.cc爬虫进行采集并收录,本站未对信息做任何修改,信息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快照生成时间:2025-03-31 08:45:05
本站信息快照查询为非营利公共服务,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进行删除。
信息原文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