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的订阅
  • 国内

安徽省淮南市市场监管局关于田家庵区万客隆生活超市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淮市监田处罚〔2023〕45号

类别:国内 发布时间:2023-02-23 12:38:00 来源:每日看点快看

本文转自: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安徽省淮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田家庵区万客隆生活超市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淮市监田处罚〔2023〕45号。

安徽省淮南市市场监管局关于田家庵区万客隆生活超市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淮市监田处罚〔2023〕45号

淮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

淮市监田处罚〔2023〕45号

当事人:田家庵区万客隆生活超市

主体资格证照名称:营业执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40403MA2NJQ436J

住所(住址):淮南市田家庵区电建路6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陈**

身份证件号码:************

2022年10月28日,淮南市田家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安徽省公众检验研究院有限公司对田家庵区万客隆生活超市经营的“上海青”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2022年12月2日,我局执法人员收到安徽省公众检验研究院有限公司出具的《检验报告》(№:FCX2200110547)和《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顺序号:NCP22340403342259168)。经检测,“上海青”中毒死蜱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2022年12月5日,我局执法人员到淮南市田家庵区电建路6号田家庵区万客隆生活超市送达上述文书。该处店铺门头为红底白字,写有“百润发生活超市”字样,正在营业中。执法人员进入该店,经营者陈伟锋在场,向执法人员提供了《营业执照》,名称为田家庵区万客隆生活超市。执法人员现场将《检验报告》(№:FCX2200110547)和《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顺序号:NCP22340403342259168)送达至经营者,让经营者详细阅读上述文书中的内容并告知相关权利,经营者当场签收并表示知晓。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禁止销售下列食用农产品:”第(二)项“(二)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之规定。本局于2022年12月15日立案,指派田东市场监督管理所执法人员葛欣(执法证号∶12070430058)、李东(执法证号∶12070430055)调查处理此案。执法人员于2022年12月5日在当事人经营现场制作了《现场笔录》,并拍照取证。2023年1月28日在田东市场监督管理所办公室依法对当事人进行了询问。

调查认定的事实:

当事人销售的食用农产品“上海青”(抽样日期2022年10月28日)经安徽省公众检验研究院有限公司抽样检验,《检验报告》(№:FCX2200110547)中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毒死蜱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执法人员已于2022年12月5日将上述《检验报告》送达当事人,并当场告知当事人对检验结论有异议的救济途径。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异议,也未提出复检申请。根据当事人的进货单据和询问笔录,上述经抽检不合格批次的“上海青”是当事人2022年10月27日从淮南橙逸智尚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购进的,共购进10kg,进货金额16.16元,售价1.76元/kg,已售完无剩余。当事人销售的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上海青”货值金额17.6元,违法所得1.44元。当事人对上述批次“上海青”已采取公告召回,无消费者退回上述不合格批次“上海青”。当事人购进上述食用农产品时,查验了供货商的营业资质、索要并保存了相关凭证,履行了进货查验,但未记录相关内容。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抽样单(非网络)》(NCP22340403342259168)复印件一份和《检验报告》(№:FCX2200110547)、《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顺序号:NCP22340403342259168)各一份,证明当事人经营的“上海青”被抽检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事实;

2.《现场笔录》一份,现场拍摄的照片四张,《送达回证》一份,证明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的事实;

3、《询问笔录》一份,当事人提供的供货商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配送单》复印件各一份,证明当事人经营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的事实;

4.当事人提供的《产品召回公告》一份,证明当事人主动对不合格食品采取公告召回的事实;

5.当事人《营业执照》复印件、《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和经营者的《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证明当事人的经营主体资格。

本案未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对照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标准,不够移送追诉当事人刑事责任的条件。

本局认为: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 禁止销售下列食用农产品:”第(二)项“(二)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之规定,已构成经营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的违法事实。

2023年2月6日,本局向当事人送达了淮市监田罚告〔2023〕809号行政处罚告知书,已告知当事人有进行陈述、申辩的权利,但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行使陈述、申辩的权利。

鉴于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在获知违法行为后,主动开展召回,积极改正违法行为,主动减轻违法行为的危害后果,销售的涉案物品不属于特殊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五千元以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和第三十二条第一款“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第(一)项“(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十项规定的,由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给予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第(一)项“(一)生产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参照《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四章“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第一节“违反食品安全及特别规定的行政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122】条第二款“符合裁量基准第【116】条减轻处罚情形之一的,处五万元以下罚款。”和【116】条第二款“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减轻行政处罚,处五万元以下罚款:”第(一)项“(一)涉案物品不属于特殊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五千元以下的;”之规定进行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和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参照《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122】条第二款和【116】条第二款第(一)项之规定,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对当事人减轻处罚如下:

1、没收违法所得1.44元;

2、罚款人民币5000.00元。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至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南分行(收款单位:淮南市田家庵区财政局;账号:12609001040020813;地址:淮南市田家庵区龙湖南路),或者通过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电子支付系统缴纳(缴纳方式为:请访问安徽省政府服务网统一支付平台pay.ahzwfw.gov.cn)。到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本局将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并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如你不服本行政处罚决定,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淮南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在六个月内向田家庵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

淮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2月14日

以上内容为资讯信息快照,由td.fyun.cc爬虫进行采集并收录,本站未对信息做任何修改,信息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快照生成时间:2023-02-23 13:45:09

本站信息快照查询为非营利公共服务,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进行删除。

信息原文地址:

【安徽省淮南市】田家庵区鹏鹏百货店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被处罚
...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涉及田家庵区鹏鹏百货店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案。序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统一信用代码主要违法事实
2023-02-03 15:54:00
安徽省淮南市市场监管局关于田家庵区彭胜龙蔬菜销售部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淮市监田处罚〔2023〕31号
...新闻网讯 近日,安徽省淮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田家庵区彭胜龙蔬菜销售部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淮市监田处罚〔2023〕31号。淮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淮市监田处罚〔2
2023-02-22 18:14:00
安徽省淮南市市场监管局关于田家庵张诚口腔诊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淮市监田处罚[2023]62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40403MA2WQYP38X住所(住址):淮南市田家庵区银鹭万树城组团三20号楼119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2023-02-24 12:04:00
关于合肥七欣天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淮南分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淮市监田处罚〔2023〕32号
...注册号):91340400MA2TTPPW4T 住所(住址):淮南市田家庵区国庆中路68-6号万达广场4F层4010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2023-02-22 18:14:00
安徽淮南:开创法治建设新局面 汇聚高质量发展新动能
...淮南某机电设备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时,淮南市田家庵区检察院一直在思考。“这是一家自主创新型民营企业,成立以来无违法经营处罚记录,在企业及负责人认罪认罚后,我们举行公开听
2022-12-16 18:26:00
本文转自:人民网-安徽频道“感谢田家庵区政务大厅一楼医保窗口的工作人员,积极热情为我办理业务,她工作认真负责,为群众着想,特来电表示感谢!”这是近日淮南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
2024-10-21 17:11:00
本文转自:人民网-安徽频道连日来,淮南市田家庵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提质增效,以提高公民道德素质为抓手,以促进社会全面发展为目标,开展公民道德系列专题活动,让群众能参与,
2023-09-25 16:15:00
...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受到开除公职处分。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原聘用制书记员沈锐(1992年出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16年至2021年,沈锐在担任田家庵区人民法
2024-04-25 22:47:00
...局,新增的停车位让出行顺畅多了!”近日,安徽淮南市田家庵区居民李静指着淮滨街道福乐街西侧新建的非机动车停车场感慨道。随着淮南牛肉汤协会近年来的蓬勃发展,以及央视热播剧《六姊妹
2025-04-03 15:57:00
更多关于国内的资讯:
上海海关学院“喵客小驻”赴宁城县赴海森集团开展调研
上海海关学院“喵客小驻”项目组围绕“RCEP机遇下对我国宁城县环保猫砂出口的研究”课题,近日赴海森集团宁城县生产基地开展实地调研
2025-09-08 13:37:00
云南临沧边管:双旗致谢暖警心
近日河外边境派出所一天内收到辖区群众送来的两面锦旗锦旗+1+1称赞+1+1快乐duangduangduang左手一面旗
2025-09-08 13:38:00
浙江龙港:反诈“同心” 温暖“同行”
初秋清晨,阳光洒进位于街角的零售店。零售户李大姐刚开门不久,便收到一个“烟草公司工作人员”的好友申请。正准备通过时,她忽然想起前几天参加的反诈宣讲会
2025-09-08 13:40:00
齐齐哈尔市青年创业训练营第一期圆满结营 青春力量助力鹤城振兴
2025年9月5日,由齐齐哈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办、齐齐哈尔市就业和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和国内头部就创服务团队宇乐树承办的齐齐哈尔市青年创业训练营
2025-09-08 13:41:00
河北能源职业技术学院:开学第一课 启航新征程
图为河北能源职业技术学院新学期“开学第一课”。曹涵摄河北新闻网讯(何一鸣)近日,河北能源职业技术学院的学子们迎来了新学期“开学第一课”
2025-09-08 13:43:00
多措并举,让全谷物从“小众选择”走向“大众日常”
你是否也在纠结 “吃不吃碳水”,担心摄入碳水会引发肥胖、血糖升高等健康问题?事实上,问题不在“碳水”,而在于吃什么碳水
2025-09-08 13:47:00
太原市知识产权工作紧扣“服务带动全省、影响辐射周边”的定位,以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为重点,以提高知识产权运用为目标,经过数年持续努力
2025-09-08 06:32:00
2023年9月,中办、国办印发《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支持福建、江西、重庆建设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行区,充分发挥引领作用
2025-09-08 06:55:00
江西新品种改写南方葡萄市场格局
9月2日,在新余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的葡萄架下,串串葡萄垂挂如珠,晶莹剔透,凭借“天然无籽、早熟10~15天”的特质,“观巢春早”正悄然改写南方鲜食葡萄市场的格局
2025-09-08 06:55:00
近日,江西省人民政府公布2024年度科学技术奖励决定,南昌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作为第一完成单位,共荣获8项奖励,包括一等奖2项
2025-09-08 06:55:00
餐馆占用公共通道私建围墙影响居民通行
近日,南昌市南昌县武阳镇武阳街居民杨先生在大江网《问政江西》发帖反映,当地一家名为“乡村烧菜馆”的餐馆存在长期侵占街道公共通道的问题
2025-09-08 06:55:00
上高二中举行新学期第一次升旗仪式
秋风送爽,丹桂飘香。9月1日,上高二中在学校操场举行新学期开学第一次升旗仪式,高一高二年级全体学生、班主任和相关处室负责人
2025-09-08 06:55:00
曰修路预计下月底实现全线通车
本报讯 信息日报全媒体记者左阳天报道:为进一步完善区域道路交通网,连日来,在赣江新区经开组团各市政道路施工现场,建设者们干劲十足
2025-09-08 06:55:00
南昌红谷滩区部分道路交通管制
本报讯 江西日报全媒体记者孙沐雨报道:9月5日,南昌交警发布通告,为确保南昌市红谷滩香江路、丰和南大道(前湖大道—岭北二路)道路维修改造项目顺利进行
2025-09-08 06:55:00
问政快报(2025.09.08)
江西日报社大江大数据显示,9月4日至6日,大江网《问政江西》共计收到帖文795条,其中,南昌县住房保障中心、赣州市南康区交通运输局
2025-09-08 06:5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