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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西海都市报
本报讯(西海全媒体记者 莫青)近日,有多名高校毕业生在西海都市报App《记者帮》栏目留言咨询毕业后档案的存放问题,为此,记者连线省人社部门。
省人才交流中心相关工作人员表示,高校毕业生每个人都是有档案的,档案就如同身份证一样重要。档案一般不在自己的手里,应存放在毕业院校或者本人户口所在地公共人才服务机构。
毕业后,如果就业单位是国家机关或国有企事业单位,由就业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负责保管;如果就业单位是非公有制企业或社会组织,由就业单位所在地或本人户口所在地公共人才服务机构管理;毕业后未就业的(包括出国留学继续深造的)毕业生,由本人户口所在地(生源地)公共就业或公共人才服务机构管理。根据人事档案管理相关规定,严禁个人保管本人或他人的人事档案。
档案存放在青海省人才交流中心,如何办理档案转出手续?档案转各级政府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及国有企事业单位,政府机关的,须出具该单位的调档函。代办的须提供当事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委托书。
档案转出办理程序为:备齐材料后在青海省人才交流中心现场办理,也可以登录电子邮箱(qhsrcdafw@163.com),上传办理相关业务信息进行线上办理。
档案存放在人才交流中心,可以开具哪些与档案有关的证明?如何办理?档案存放在青海省人才交流中心,且档案材料齐全,可开具:存档证明、学习经历证明、工作经历证明、表现证明、出生年月证明、同意调出证明等。
开具以上证明所需材料为:本人到场需携带身份证原件,代办人到场需携带双方身份证原件和委托书。单位需出具单位名下存档人员证明时,应提供单位介绍信。若档案中与证明相关的材料不全,还需补齐该材料方可办理。
办理流程为:备齐上述材料至青海省人才交流中心一楼服务大厅窗口办理;也可以登录电子邮箱(qhsrcdafw@163.com),上传办理相关业务信息进行线上办理。
档案存放在青海省人才交流中心,如何将后续工作、学习材料添加进档案中?所提供的档案材料必须是完整、真实,且为符合归档条件的材料原件。
可归入档案的材料为,工作经历材料:劳动合同、终解劳动关系证明、辞职报告、职工商调表等;学习材料:毕业生登记表、学生成绩单、出国留学人员学历认证书、报到证白联等;职称材料:职称评审表;党、团材料:入党、团志愿书、申请书、转正申请书(预备党员材料由党组织保管,待转正后将上述材料归入档案)。
办理流程:存档人员或用人单位应及时将上述归档材料送交青海省人才交流中心,由工作人员审核后归入本人档案。归档材料与档案原有材料相矛盾或手续不全的,应予以退回、销毁或补办。单位请持单位介绍信或单位委托保管档案协议书、个人持身份证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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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生成时间:2023-03-15 05:4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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