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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无锡日报
2月14日23时许,无锡交警接到报警称有人涉嫌酒驾,锡山大队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并于23时55分在报警地点周边的锡沪路上将酒驾嫌疑人兰某查获。经过酒精呼气测试,其体内酒精含量为171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据兰某交代,他当晚与朋友吃饭时喝了4瓶啤酒,由于没有找到代驾,便心存侥幸自己驾车回家。在准备驶出停车场时发现收费栏杆没有抬起,便下车人为“抬杆”试图驶离。但由于醉酒意识不清,兰某操作不当导致车辆出现溜坡,情急之下他只能身体倚靠在驾驶位上,用手控制着方向盘,同时双腿挂在车外,用双脚拖地充当刹车的方式试图让车停下。好在兰某控制住了车辆,未造成事故。随后他驾车回家,5分钟后困意袭来,便停车在路边睡觉,后被交警部门查获,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2月11日18时许,张某驾车沿江阴市顾山镇云顾路由西向东行驶至顾山镇界圩路交叉路口,右侧超越前方同方向行驶的周某车辆时,发生碰撞。事发后,张某马上从驾驶座爬到后排座位,副驾位置的刘某换至驾驶座,试图蒙混过关,没想到该过程正好被对方行车记录仪拍到。经检测,张某体内酒精含量为116mg/100ml,涉嫌构成危险驾驶罪,目前,公安机关对张某已采取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其换座位的行为在后期审判量刑中将作为从重情节。
交警提醒:酒驾醉驾代价大,莫因杯酒悔终身。无锡交警对酒驾始终秉承“零容忍”的态度,始终严查酒驾不放松,也提醒每位交通参与者为了自己和家人的安全,牢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王依丽、严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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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生成时间:2023-02-28 07:4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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