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正处于一个信息大暴发的时代,每天都能产生数以百万计的新闻资讯!
虽然有大数据推荐,但面对海量数据,通过我们的调研发现,在一个小时的时间里,您通常无法真正有效地获取您感兴趣的资讯!
头条新闻资讯订阅,旨在帮助您收集感兴趣的资讯内容,并且在第一时间通知到您。可以有效节约您获取资讯的时间,避免错过一些关键信息。
12月26日生态环境部官网发布《第四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十大典型案例》启东城管一案例入选!

第四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十大典型案例
江苏省南通市周某某非法填埋建筑垃圾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
(一)案件基本情况
1.线索来源
2022年以来,南通市辖区内多地发生跨区域违法倾倒固体废物的事件,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和影响。2022年12月,根据路政宁通四大队提供线索,在启东市海复镇某村附近发现填埋有不明外来固体废物。
2.调查评估
南通市启东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赴现场执法检查,对现场进行初步清挖核查。经鉴定评估,该现场填埋的固体废物为生活垃圾及建筑垃圾混合物,重量约6000吨,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中规定的“有害物质”,生态环境损害数额为254.79万元。上述违法行为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经公安机关侦办,启东市海复镇某村固废填埋是周某某等23人所为。
3.磋商情况
2023年9月,启东市城市管理局、启东市人民检察院、南通市启东生态环境局三部门联动,共同推进生态修复工作。2023年10月,启东市城市管理局会同启东市人民检察院、南通市启东生态环境局对涉案主要当事人周某某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2023年12月,经多轮磋商,启东市城市管理局与周某某签订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修复)磋商协议,周某某愿意开展修复处置工作。周某某已缴纳生态修复保证金300万元。
4.修复情况
2023年11月,修复工作全面推进。2024年1月底,修复工作全部完成,并进行清挖基坑土壤质量评估,最终通过多部门联合验收。2024年5月,启东市城市管理局、启东市人民检察院、南通市启东生态环境局三部门再度联合,对除周某某以外的其余22人另案分别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后未就赔偿协议达成一致,现已提起诉讼。
江苏法治报、腾讯新闻、江海南通等多家媒体对本案进行跟踪报道。案例也成功入选“2023年度长三角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协作指导案例”。
(二)主要做法和典型意义
该案是一起多部门联合办理的建筑垃圾违法倾倒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在赔偿责任合理分配、科学确定赔付方案、联动推进磋商索赔、赔偿责任有效落实等方面积累了较好的经验,为各职能部门今后在办理同类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提供参考。
1.制定实施方案,明确部门索赔职能。南通市在全国地级市率先出台《关于贯彻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规定的实施方案》,将建筑垃圾违法倾倒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索赔职能明确到城市管理部门。本案由检察机关提前介入,生态环境部门全面指导,城管部门开展索赔,三方共同办理,本案也成为江苏省首例城市管理部门办理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
2.突出修复优先,确保赔偿落到实处。南通市突出修复优先理念,鼓励当事人自行开展修复,通过保证金形式确保修复落实到位。本案中三部门与周某某签订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修复)磋商协议,指导赔偿义务人自行委托第三方开展修复;赔偿义务人先行缴纳保证金保障修复顺利推进。
3.部门协同联动,合力推进案件办理。本案由检察机关、公安、城管、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属地区镇共同参与,是南通市迄今为止联合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涉及部门最多的案件。本案案发后第一时间由检察机关介入,全程参与该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的磋商、修复等工作,实现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与刑事污染案件查办同步推进。同时,本案涉及赔偿责任人较多,违法程度又各不相同,检察机关深度参与案件办理,强化主要责任人赔偿义务,在赔偿责任合理分配、科学确定赔付方案、联动推进磋商索赔、赔偿责任有效落实等方面提供了强力保障和规范指引。
4.延伸办案效果,推进区域环境治理改善。通过本案办理,有效打击了非法填埋固废的违法行为,形成强有力震慑。在此案成功办理的激励下,南通市各部门再次加大协作力度,推动出台《关于常态化打击整治跨区域非法转移、倾倒建筑垃圾违法行为的实施意见》,在全市范围内持续保持依法整治的高压态势,对偷运、跨区域填埋垃圾“零容忍”。
(办案单位:启东市城市管理局,报送单位: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专家点评
擅自倾倒、填埋建筑垃圾,违反建筑垃圾管理的规定,破坏生态环境,是严重的违法行为。本案中,检察机关、生态环境部门和城管部门等单位联合办理非法填埋建筑垃圾生态损害赔偿磋商案件,在赔偿责任确定、赔付方案制定、推进磋商索赔、赔偿责任落实及环境修复效果等方面取得了很好的结果,为解决建筑垃圾私拉乱倒问题和实现受损环境修复提供了经验和借鉴。
办案单位充分认识到该案件的特点,明确部门职责、坚持修复优先、多部门协同联动,高效推动了案件的办理,并延伸形成了长效治理制度。在惩罚的同时,更加注重环境的修复和治理,加大违法成本,不仅可以有效打击非法填埋固体废物的违法行为,对建筑垃圾私拉乱倒形成强有力震慑,同时还依法修复受损的生态环境,取得了良好的环境和社会效应。(陈家珑 北京建筑大学教授)
以上内容为资讯信息快照,由td.fyun.cc爬虫进行采集并收录,本站未对信息做任何修改,信息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快照生成时间:2025-12-31 14:45:04
本站信息快照查询为非营利公共服务,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进行删除。
信息原文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