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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鼎智能毛利率持续下滑:遭索赔数千万,银行存款被冻结1150万

类别:财经 发布时间:2025-05-28 13:28:00 来源:港湾商业观察

中鼎智能毛利率持续下滑:遭索赔数千万,银行存款被冻结1150万

《港湾商业观察》廖紫雯

日前,中鼎智能(无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递表港交所,保荐机构为国泰君安国际。

作为智能场内物流和仓储自动化解决方案提供商,中鼎智能在2024年市场份额达到1.7%。业绩面上,公司近年来毛利率持续下滑,从2022年的14.1%降至2024年的13.1%,且核心产品智能场内物流解决方案的毛利率也从2022年的13.4%降至2024年的12.2%。

与此同时,公司前五大客户集中度高,2024年贡献收入占比超七成,公司还面临多项合同纠纷,法院判令冻结公司银行存款1150万元,合规性问题引发市场关注。

市占额1.7%,毛利率持续下滑

中鼎智能为智能场内物流和仓储自动化解决方案提供商。核心产品为智能场内物流解决方案,通过集成智能场内物流管理软件与堆垛机、穿梭车、输送线、分拣机及机器人等场内物流设备,在广大行业垂直领域的仓库、工厂及生产线内协调货品的搬运和存放。

根据灼识咨询的资料,就2024年的收入而言,公司在中国智能场内物流解决方案行业中排名第四,市场份额为1.7%,在中国工业领域智能场内物流解决方案中排名第二,也在中国新能源锂离子电池领域智能场内物流解决方案中排名第一。

2022年-2024年(下称:报告期内),中鼎智能实现营收分别为16.43亿元、16.95亿元、17.98亿元;年内溢利分别为7057.7万元、7818.2万元、8862.2万元。

营收细化而言,智能场内物流解决方案各期收入分别为15.99亿、16.03亿、17.28亿,占比分别为97.3%、94.6%、96.1%;售后服务占比分别为1.1%、2.8%、2.8%;场内物流设备及其他销售收入占比分别为1.6%、2.6%、1.1%。

按客户行业划分的智能场内物流解决方案收入明细为,新能源行业收入分别为12.36亿、12.58亿、13.06亿,收入占智能场内物流解决方案总收入比例分别为77.3%、78.5%、75.5%。

同一时间,汽车配件收入占其比例分别为6.0%、3.3%、9.8%;医疗保健占比分别为3.8%、3.4%、3.9%;食品占比分别为4.6%、4.9%、3.7%;其他(主要包括化学品、电子、新材料、纺织和装备制造)占比分别为8.3%、9.9%、7.1%。

毛利率方面,报告期内分别为14.1%、14.0%、13.1%。其中,智能场内物流解决方案毛利率分别为13.4%、12.8%、12.2%;售后服务毛利率分别为68.4%、60.0%、43.9%;场内物流设备及其他销售毛利率分别为17.2%、11.2%、20.1%。

智能场内物流解决方案毛利率明细为,新能源毛利率分别为15.7%、12.0%、16.2%;汽车配件毛利率分别为4.2%、25.2%、-5.3%;医疗保健毛利率分别为1.5%、7.3%、5.9%;食品毛利率分别为10.6%、10.6%、5.2%;其他毛利率分别为5.9%、17.5%、0.5%。

中鼎智能解释,毛利率由2022年的13.4%下跌至2023年的12.8%,并进一步下跌至2024年的12.2%,这归因于不同行业解决方案的多种因素。

公司详细指出,(1)新能源解决方案的毛利率于2023年有所下降,这是由于公司策略性地降低价格,以提高其向大型新能源客户竞标合同时的竞争力。然而,由于公司在争取高利润率合同方面的市场地位更为稳固,该利润率于2024年提升至16.2%。

(2)于往绩记录期间,汽车零部件及医疗保健行业解决方案的毛利率出现大幅波动,这是由于获交付及接受的解决方案数量相对较少,这使得利润率更容易受到单一解决方案盈利能力变动的影响。特别是,由于若干亏损合同的影响,于2024年,该行业出现毛利率为负的情况。

(3)于往绩记录期间,食品行业解决方案的毛利率于2024年出现下滑,主要是由于激烈的市场竞争及若干亏损合同。(4)其他行业的毛利率于2023年及2024年大幅波动,这是由于获接受的解决方案数量较少,这使得利润率更容易受到单一解决方案盈利能力变动的影响。值得注意的是,于2023年,公司交付了一份高利润率的合同,为巴基斯坦一家纺织公司构建智能场内物流解决方案。

五大客户集中度高,贡献收入占比超七成

中鼎智能主要客户主要包括:新能源行业的公司,尤其是锂离子电池生产商;及汽车零部件生产商,包括轮胎及车身生产商。

公司的新能源客户包括部分中国最大的电动汽车电池制造商。报告期各期,公司来自新能源客户的收入分别为12.61亿、13.07亿、13.48亿,占同年总收入的76.8%、77.1%及75.0%。

另一方面,报告期各期,公司自五大客户产生的收入分别占总收入的73.8%、74.9%及71.4%。于相同年度,公司自最大客户产生的收入分别占总收入的45.2%、49.2%及26.3%。

往绩期间,公司前两大客户均为锂离子电池生产商,二者合计收入占各期收入比例分别为60.5%、61.7%、43.8%。

2022年、2024年,公司前五大客户中有三位为锂离子电池生产商,2023年出现四位锂离子电池生产商的身影,且各期公司前两大客户均为锂离子电池生产商。报告期各期,前五大客户中,锂离子电池生产商合计收入占各期收入比例分别为63.1%、70.6%、60%。

中鼎智能表示,由于公司于往绩记录期间的五大客户大多是新能源行业的公司,其对公司解决方案和产品的需求对新能源行业市场表现的波动非常敏感。如果公司部分或全部大客户减少或取消采购订单,或在接受产品时出现重大延误,或任何大客户未能及时付款,都可能对公司的业务、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公司进一步指出,无法保证主要客户不会改变其业务范围或业务重点、暂停业务、在业务中不遵守适用法律或遇到任何经营或财务困难。公司也无法保证,将能够继续从现有客户那裡获得大量收入,或者将能够保持现有或进一步扩大客户关系。如果公司失去一个或多个重要客户,并且无法在合理的时间内或根本无法找到并获得合适的新客户,公司业务、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可能会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著名经济学家宋清辉对《港湾商业观察》指出,2024年,中鼎智能前五大客户贡献收入占比仍超七成,意味着公司对少数大客户的依赖度较高。如果主要客户减少或取消采购订单,对公司的影响是非常巨大且立竿见影的。一旦前五大客户中的任何一个显著减少或取消订单,中鼎智能的营收和净利润或将会面临断崖式下跌,这将直接影响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持续经营大局。此外,公司的生产线和人力资源可能因订单不足而出现大量闲置,从而将会导致固定成本无法有效摊薄,进一步侵蚀利润。

宋清辉进一步指出,公司收入高度集中于新能源行业,特别是锂离子电池生产商,这种行业集中度无疑显著增加了公司的经营风险。行业集中度高带来的风险不容忽视,一方面,新能源行业虽然目前处于快速发展期,但任何行业都存在周期性波动。一旦新能源汽车销量放缓、动力电池产能过剩或技术路线发生重大变化,无疑将直接影响中鼎智能的业务。另外一方面,新能源行业往往受政府政策影响较大。如果未来相关政策发生不利变化,例如补贴退坡、准入门槛提高或技术标准调整,无疑将对行业造成冲击,进而影响中鼎智能的业绩。

供应商方面,公司供应商主要包括设备及零部件制造商,均位于中国。于往绩记录期间,公司与400家第三方供应商合作。于往绩记录期间,前五大供应商合共分别占各期采购总额的34.2%、27.5%及36.1%。于相同年度,公司的单一最大供应商分别占采购总额的8.3%、7.8%及13.0%。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出现下滑态势

2024年11月2日,中鼎智能向控股股东派发股息2350万元,并于2024年12月全额支付。

中鼎智能目前的股权结构较为集中,截至最后实际可行日期,诺力股份(603611.SH)持有公司99.60%的权益并有权行使投票权。

截至最后实际可行日期,诺力股份合计约35.54%的股权由公司的执行董事兼董事长丁晟及其父丁毅、配偶毛英持有,三人共同构成一致行动人士。

报告期各期,公司流动资产总值分别为40.15亿、36.71亿、27.83亿;流动负债总额分别为37.74亿、33.47亿、24.26亿;资产总值分别为41.21亿、37.74亿、29.17亿;负债总额分别为37.79亿、33.54亿、24.30亿;资产净值分别为3.42亿、4.20亿、4.87亿。

各期,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25亿、-6156.6万、2.27亿;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9881.4万、2198.7万、-2.27亿;融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3557.2万、857.2万、-6825.4万。

各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分别为2.49亿、2.18亿、1.50亿。同时,资本负债比率分别为18.7%、20.4%、9.4%;流动比率分别为1.1%、1.1%、1.1%;速动比率分别为0.5%、0.4%、0.5%;资产回报率分别为2.0%、2.0%、2.6%。

遭索赔数千万,银行存款被冻结1150万

合规层面,截至最后实际可行日期,中鼎智能卷入八项待决诉讼,索赔金额超过100万。

详情如下:公司卷入由公司的输送系统供应商提起的五宗相关诉讼。公司与该供应商的供应协议中同意,公司仅在收到客户就同一项目支付的款项后,方会向供应商付款。该供应商向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法院提起的索赔涉及供应协议及相关付款安排的纠纷。

第一宗索赔涉及未付货款总额约380万及逾期付款损失10万。于2025年4月,法院作出判决,判令公司方支付约380万,公司方已对此判决提起上诉。

第二宗索赔涉及未付货款总额约1400万及逾期付款损失20万。于2025年4月,法院判令公司方支付货款总额约1400万,公司方已对此判决提起上诉。

第三宗索赔涉及合同金额约1440万。于2025年4月,法院判令公司方支付合同金额约1440万,公司方已对此判决提起上诉。

第四宗索赔涉及合同金额约290万及逾期付款损失1万,而第五宗索赔涉及未付货款总额约580万及逾期付款损失20万。截至最后实际可行日期,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法院尚未就第四宗及第五宗索赔作出判决。

根据供应协议的条款,公司认为对该供应商的付款义务尚未产生。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与上述索赔相关的贸易应付款项已全部计入公司的合并财务报表。根据中国法律顾问的意见,公司预计该等诉讼不会对公司的业务、财务状况或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上述五桩案件中,供应商向公司提出的索赔金额合计达4141万,即便仅算前三宗的话,法院裁决后,公司合计赔付金额也高达3220万。

此外,中鼎智能亦对三名不同客户提起以下三项涉及合同纠纷的索赔:公司对一名客户提起索赔,要求其支付总额约1250万及逾期付款损失。作为回应,该客户对公司提起反诉,要求公司退还预付款项约2930万及违约罚款约840万。截至最后实际可行日期,该纠纷尚未作出判决。

公司对第二名客户提起索赔,要求其支付总额约1150万及逾期付款损失。该客户提起反诉,要求公司退还合同款项约10万、逾期利息及违约罚款约1150万。法院判令冻结公司方银行存款1150万。截至最后实际可行日期,该纠纷尚未作出判决。

公司对第三名客户提起索赔,要求其支付总额约660万。作为回应,该客户提起反诉,要求公司支付滞纳金及违约罚款,总额约为2140万。截至最后实际可行日期,该纠纷尚未作出判决。

中鼎智能向上述三名客户索赔金额合计达3060万,三名客户对公司反诉的索赔金额合计达7070万。

中鼎智能表示,尽管公司有意在该等与客户之间的法律程序中积极辩护,并相信公司有有效的辩护理由,但无法保证会取得有利结果。公司的中国法律顾问在审阅公司为辩护而聘请的特别诉讼律师出具的法院在反诉中判决公司败诉的可能性极低的意见后认为,该等与客户的法律程序不会对公司的业务、财务状况或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天眼查显示,中鼎智能共有78件司法案件,39.74%的案件身份为被告,57.69%的案件身份为原告。其中,37.18%的案件案由为买卖合同纠纷,73.08%的案件类型为民事案件,69.23%的案件属地为江苏近五年内19.23%的案件年份为2022年,占比最高。

2022年8月、2023年4月,中鼎智能曾两度沦为被执行人,被执行金额分别为127.79万元、0元。(港湾财经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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