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正处于一个信息大暴发的时代,每天都能产生数以百万计的新闻资讯!
虽然有大数据推荐,但面对海量数据,通过我们的调研发现,在一个小时的时间里,您通常无法真正有效地获取您感兴趣的资讯!
头条新闻资讯订阅,旨在帮助您收集感兴趣的资讯内容,并且在第一时间通知到您。可以有效节约您获取资讯的时间,避免错过一些关键信息。
福州新闻网8月8日讯(记者 李琪)近日,市民陈先生成功办理了福州市首笔二手房使用公积金账户余额支付首付款业务,圆了自己的购房梦。
据悉,此前,在福州市没有二手房申请用公积金账户余额支付首付款的先例,要先自筹资金垫付买房首付款,再申请提取公积金余额。这对于资金紧张的陈先生来说,有不小的压力。
得知陈先生的情况后,福州住房公积金中心积极会同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中心研究论证。“通过重塑流程,打通堵点,积极协调承办银行,创新业务办理模式,将公积金账户余额视同买方自筹资金,买卖双方签署不动产(存量房)买卖合同后,由中心向买方出具《首付款证明》,免去缴存人自筹资金的压力。”福州住房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道。
缴存人如何办理二手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福州住房公积金中心精心制作了《二手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办理流程图》,让广大缴存人一图读懂。(流程图附下)
下一步,福州住房公积金中心将继续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最大限度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互助性和保障性功能,为广大缴存人提供高效便捷的公积金服务。
以上内容为资讯信息快照,由td.fyun.cc爬虫进行采集并收录,本站未对信息做任何修改,信息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快照生成时间:2024-08-08 11:45:02
本站信息快照查询为非营利公共服务,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进行删除。
信息原文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