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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孝感日报 今年2月,最高检在全国检察机关部署开展的“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中,明确提出依法从严打击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聚焦直播带货等新业态涉食品安全问题开展专项监督。
安陆市检察院作为全省知识产权检察职能集中统一履行试点单位,立足法律监督职能,强化落实主体监管责任,深入开展食药安全等领域专项监督,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食药安全无小事,针对部分经营者投机取巧采用快递物流等隐蔽方式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产品行为,3月13日,安陆市检察院就加强大悟县知识产权侵权监管问题向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送达了检察意见及社会治理检察建议。从严打击销售假冒茅台酒行为2022年5月,大悟县公安局生态环境犯罪侦查大队接到报案称,有264瓶假冒茅台酒由该县某物流网点发出。
民警迅速控制相关人员,在一仓库查封并扣押了3546瓶假冒茅台酒,经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鉴定,该批次茅台酒均为假冒注册商标产品。此次查扣假冒茅台酒共计3810瓶,货值达220余万元。
因该案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系知识产权犯罪,根据孝感市知识产权案件集中办理原则,2023年10月,安陆市检察院受理此案。
经查明,除了已扣押的3810瓶假冒茅台酒,该团伙利用快递物流提供便利,已销售假冒茅台酒金额达70余万元。
今年2月,安陆市检察院对涉案人员孙某、彭某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提起公诉;对涉案人员孙某山、刘某作出不起诉决定,并通过知识产权案件行刑反向衔接移送至行政检察部门受理。跨县域送达检察意见 “不起诉”并不等于“不处罚”,根据行刑反向衔接制度,被不起诉人虽然不用承担刑事责任,但其知假售假,侵害企业知识产权和消费者合法权益,仍然需要接受行政处罚。
为推进社会治理,有效预防犯罪,安陆市检察院经与大悟县检察院沟通,一同向大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送达首份县区域间知识产权行刑反向衔接检察意见。建议该局依法对刘某、孙某山参与销售假冒茅台酒的行为作出行政处理。两地合力深化社会治理 针对案件暴露出部分经营主体知假售假、消费者自护意识不足、行业主管部门日常监管力度不够等社会治理问题,安陆市检察院依法向该局公开送达了一份检察建议书。建议大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进一步加强知名品牌的知识产权保护,严厉打击制假售假违法行为。
大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将结合知识产权执法专项行动,进一步推进知识产权保护联合检查,引导社会公众自觉抵制侵权假冒行为,增强全社会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消费者自我权益保护意识。
该院以此次异地送达为契机,与大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达成共识,将进一步加强县区域知识产权联合保护,依法打击制假售假产业链。
安陆市检察院将进一步落实最高检“检护民生”专项工作方案要求,持续加大对食品安全领域制假售假打击力度,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彰显检察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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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生成时间:2024-03-26 08:4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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