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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虹 菏泽报道 通讯员 李增强
近日,男子王某、高某合伙在一广场篮球场盗窃1部手机,本以为“瞒天过海”,没想到手机还未出手,即被菏泽市公安局鲁西新区分局丹阳派出所民警抓获。
4月26日20时10分左右,市民王先生来到人民南路中央公园篮球场打球。他将手机放在了旁边篮球架的底座上,就和球友投入了“战斗”。大约一个小时后,比赛结束,王先生坐下休息,却发现手机“不翼而飞”了,在四周找了一圈也没找到,于是到派出所报了案。“当时只顾得打球了,球场附近还有很多人,我也没发现有啥异常情况。”王先生说。
菏泽市公安局鲁西新区分局丹阳派出所民警接到报警后,第一时间赶至现场调取了篮球场附近监控视频,实地走访摸排后,经综合分析研判,迅速锁定了男子王某、高某。4月27日中午,办案民警追踪至三角花园附近,将准备销赃的二人抓获。
经查,王某、高某皆系曹县人,朋友关系,都有盗窃前科,被处理后仍不思悔改。4月26日晚,他们二人商量到中央公园“碰碰运气”,果然在篮球场发现有“无人看管”的手机,遂假装聊天相互掩护,趁周围人不注意将篮球架底座上的1部手机装进了口袋,然后迅速逃离现场。4月27日中午,他们准备将手机变卖换钱,没想到还未出手就被逮个正着。
目前,王某、高某已被依法处理。被盗手机已发还机主。
鲁西新区警方提醒
在篮球场、羽毛球场等运动场地,打球人的背包、衣服里的财物容易成为窃贼的目标,不法分子通常假装在场边看球或以单独运动为掩护,趁机实施盗窃。市民到公共场所打球,不要随身携带现金、手机、钱包等价值贵重物品。如果有随身物品放在场边,要尽量多留心,或是交给同行人员照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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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生成时间:2024-05-08 21:4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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