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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网12月19日讯(记者 李晓晨 实习生 单馨仪)12月19日,济南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解读《济南市政务服务标准化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
会上,济南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副局长邵军生介绍,政务服务档案,作为记录审批业务办理全过程的重要载体,不仅数量庞大、种类繁多,而且保管年限一般较长。它们不仅反映了政府的服务质量和效率,更是企业和群众权益保障的重要依据。当前政务服务档案管理确实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比如,管理标准不统一,导致归档流程混乱;归档不及时,使得重要文件遗失或损坏;日常保管不严谨,也给企业群众档案查找带来不便。
针对上述问题,《管理办法》提出明确要求。
在档案收集与整理方面,明确规定政务服务档案由本单位档案机构和档案工作人员集中管理,确保档案从源头上得到统一、规范的处理,有效避免档案分散管理带来的查找困难和管理效率低下等问题。
在文件归档与保管方面,细化了档案的归档时间、归档方式以及保管期限等具体要求,并强调了政务服务档案保管的安全保障,确保政务服务档案能够及时归档、长期保存和有效利用。
在档案移交方面,《管理办法》对档案的移交流程和注意事项进行了明确规定,包括档案密级的变更与解除、划控与开放意见的提出、档案移交方式的选择等,确保档案在移交过程中保持完整性和安全性。
此外,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电子档案已成为政务服务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此,《管理办法》中特别强调了电子档案的管理,就加强电子档案安全防护、确保电子档案真实准确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这一举措适应了信息化时代的发展需求,也为构建智慧、高效、便捷的数字政府提供了有力支撑。
畅通意见反馈渠道,强化监督评价管理。《管理办法》强调要强化内部监督,探索数字化监测途径,加强对审批业务的运行监测;规范开展政务服务“好差评”,健全全流程政务服务评价机制。同时,通过设置“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常态化开展社会监督体验活动等措施,拓展外部监督方式,切实解决企业群众在办事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问题,提升线下大厅服务水平。
责任编辑:李秀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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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生成时间:2024-12-19 17:4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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