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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在租房的时候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坑,在退房的时候房东以各种各样的理由不退押金甚至有些房东为了利益,多收取取暖费、卫生费、水电费,这让很多租房者苦不堪言!一般来说租房中租户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坑,但是湖南一租房者却反其道而行之,坑惨了房东!
近日,湖南郴州的一位房东欧女士表示,对夫妻在离开租住的房屋前,将所有家电变卖后逃跑。欧女士在联系夫妻俩交房费时才发现他们已经离开,并欠租一个月。当她和奶奶前往检查房间时,发现屋内的真皮沙发、电视和冰箱等家具家电全部被变卖,总价值超过3.6万元。由于受到了严重伤害,她的奶奶不得不住院治疗。欧女士已向当地警方报案,但民警认为这是一起民事纠纷,难以处理。在与租客协商赔偿时,夫妻只愿意赔偿3000元,欧女士表示无法接受。
对此,有的网友表示,这对夫妻太不地道了,又不是自己家的东西没有权利变卖,这应该属于盗窃,应该让对方照价赔偿!有的网友则表示,很多房东可能存在不退押金的情况,可能这对夫妻变卖家具的原因与对方不退押金有关!
但是无论是出于什么样的原因,在没有经过房东允许的情况下,私自将他人的东西变卖都是违法的!如果租客和房东之间真的是因为押金的问题,在没有任何违约的情况下,房东不分青红皂白将扣押租客的押金,拒不返还,那么面对这种情况,作为租客最正确的做法就是,拿着两人曾经签订的合同,向当地部门举报,从而维护自身的权益!
而不是私自将他人的物品售卖,而后逃之夭夭,这样的行为与强盗有什么区别?如果租客与房东之间并不存在任何的纠纷,而是租客为了占据他人的财产,在变卖他人家具以后,躲避房租。那么作为房东,就可以收集相关的证据,比如两人之间的转账记录、签订的租房合同等作为依据,向相关法律部门举报并要求其赔偿!
总之,在租房的过程中,我们总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陷阱,无论是租客也好,还是房东也好,在正式入住之前,一定要签订租房合同,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以免在发生纠纷的时候,难以界定责任,产生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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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生成时间:2023-11-08 14:4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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