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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江淮晨报
上课地点换远了 没上的课咋不能退
机构回应:双方有合同约束,律师:应属于无效格式条款
近日,合肥市民杨先生向本报热线反映,自己花了4880元给孩子报了乐高编程课,还有19节课没上完,现在想退费却被告知退不了,这让杨先生很是闹心。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1月6日,记者就此事展开了调查。
市民投诉:
课程上完一半不能退费这不合理
在朋友的介绍下,杨先生于2021年6月在麦高教育万科蓝山校区给孩子报了乐高课程。杨先生告诉记者,原本一年上完40节课,课程一直断断续续地上,至今已经一年半时间,才完成了21节课。
2022年7月,麦高教育万科蓝山校区的所有人合肥麦天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将该校区转让给了合肥麦飞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上课地点也搬迁至滨湖奥莱的佳源广场。由于新店位置离家较远的原因,杨先生萌生了退费的想法。
然而让杨先生没有想到的是,当他跟麦高教育申请退回剩下的课时费时,却被告知不能退款,这让杨先生觉得无法接受。
根据杨先生提供的《麦高教育注册合同》第二条“权利及义务”显示,“开课前一周办理退费申请,核退全部学费;已上过课程全期1/3以内的课程,可退还已付费用的一半;已上过课程全期大于1/3以及小于1/2课程者,可退还已付费用的30%;已上过课全期大于1/2课程者,不退还任何已付费用。”
对于合同的约定,杨先生质疑其为霸王条款,并不合理,“还有将近一半的课程没有上完,难道消费者在有合理缘由的情况下不能退款吗?”杨先生很是不解。
机构回应:
有合同约束,可以继续上完剩余课程
对于杨先生反映的问题,记者随后联系上了合肥麦飞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刘经理。对于此事,刘经理坦言他们也觉着很委屈。
“杨先生是跟之前的公司签订的合同,该校区转让给我们之后,原始合同也都在我们这里。针对杨先生反映的退费事宜,我们也只能按照当初签订的这份合同来处理,合同上对退费是有约束条款的,我们也只能按照合同来办事。”刘经理表示,该校区他们去年才接手,学员他们也都已接收,按照合同规定,杨先生可以继续让孩子在这里完成全部课程。
对于杨先生提出的合同有问题存在“霸王条款”的质疑,刘经理表示,如果杨先生对此有疑问,可以去找与他当初签订合同的前公司讨要说法,“当初杨先生的学费也不是交到我们的手上,合同也不是跟我们签订的,我们只能按照双方当初签订的合同来处理,如果当初是跟我们签订的合同,我们肯定认这个账,但现在第一责任人不是我们,我们也觉着很无奈。”
刘经理认为,目前公司只能按照合同约定,已上过全期一半以上课程不能进行退费,同时按照合同,杨先生可以继续让孩子在这里完成剩下的全部课程。
律师观点:
属无效格式条款,商家理应退还费用
北京京师(合肥)律所律师胡炜认为,此事双方的争议焦点是格式条款的认定问题。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规定,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
此外,根据《民法典》第497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此退费条款应当视为无效条款。
综上,胡炜指出,合同签订后,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原则,遵循约定,积极履约。若杨先生具有合理理由,一般情况是可以退费的。合同里规定超过二分之一课程不能退费,应属于格式条款,约定无效,商家理应退还剩余课程费用。
针对杨先生的境遇,胡炜建议,实务中这种纠纷金额较小,不宜走诉讼程序,可先选择向消协或市场监管部门投诉。如果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再选择诉讼,寻求法院介入调解。
杨先生表示,接下来将向相关部门进行反映,也不排除通过诉讼途径来维权。对此,本报也将继续关注此事的后续进展。
合肥通客户端-合报全媒体记者 王晓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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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生成时间:2023-01-09 06:4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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