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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春节假期道路安全畅通,保障群众度过一个安全、祥和的春节, 淄博公安交警持续开展酒驾醉驾集中整治行动,根据酒驾、醉驾违法行为发生的规律、特点,准确梳理、查找出违法行为多发的重点区域、路段、时段,科学安排勤务,周密部署工作,不断提高查处精确度,坚决遏制酒驾、醉驾违法行为。行动期间,支队领导到周村等区县实地督导检查酒驾醉驾集中整治。大年初三当天,共查纠各类交通违法行为151起,其中酒醉驾79起、涉牌涉证35起。非现场执法4365起。
2月12日(大年初三)14时10分,淄川交警在张博路七里路口开展酒醉驾集中统一行动,在对一辆摩托车驾驶人孙某进行检查时发现有饮酒嫌疑,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65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在进一步检查中,发现孙某驾驶摩托车未佩戴安全头盔,未按规定悬挂号牌,还无证驾驶。民警依法对孙某处以罚款1450元的处罚。15时15分,周村交警在机场路永安路路口例行酒驾检查时,发现一名二轮摩托车驾驶人未佩戴安全头盔,驾驶的摩托车也未悬挂号牌。就在民警示意其停车接受检查时,闻到驾驶人冯某身上有酒气,经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测值是25 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听到自己被查酒驾,冯某解释说自己驾驶的是助力车不是机动车。民警对冯某普及了助力车和机动车的区别后,冯某才明白自己驾驶的是机动车。经进一步核实,民警发现冯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驾驶未悬挂号牌的机动车、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冯某被依法处以罚款1450元的处罚。
淄博公安交警温馨提示: 酒后驾车安全风险高,为了自己、亲属、朋友和公共安全,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切勿心存侥幸、切勿以身试法!亲朋好友也要劝阻酒驾醉驾行为,共同做到遵法守规、安全文明出行。
(白继农 马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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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生成时间:2024-02-15 00:4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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