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正处于一个信息大暴发的时代,每天都能产生数以百万计的新闻资讯!
虽然有大数据推荐,但面对海量数据,通过我们的调研发现,在一个小时的时间里,您通常无法真正有效地获取您感兴趣的资讯!
头条新闻资讯订阅,旨在帮助您收集感兴趣的资讯内容,并且在第一时间通知到您。可以有效节约您获取资讯的时间,避免错过一些关键信息。
央视网消息:据“今日绥芬河”微信公众号消息,根据黑龙江省气象局8月10日发布《台风“卡努”将对黑龙江省东部地区产生较大影响降水同时风力较大》重大气象信息专报:10日夜间至11日夜间,牡丹江东部局地降雨90~110毫米,东南部降水较大区域与前期降水较强区域高度重合,次生灾害风险较高,绥芬河市前期与后续降雨累计将达到200毫米以上。根据《绥芬河市防汛应急预案》有关规定,经市防指领导同意,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决定于8月10日13时将防汛Ⅲ级应急响应提升至Ⅱ级。
全市各单位要充分认识绥芬河市面临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压紧压实各环节责任,组织成员单位进驻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转防办,要加强风险会商,落细落实各项应对措施,盯紧看牢山洪灾害易发区、地质灾害隐患点、水库堤坝、中小河流、城乡易涝区等重点薄弱部位,果断组织对风险区域群众转移避险。
各市场主体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积极做好防汛防台风各项准备,除必要的保障民生从业单位外,其他各类企业、经营场所要停工停业。所有景区全部关闭。幼儿园、中小学校、暑假培训机构全部停课。所有在建工地停工,高空作业人员、户外作业人员全部停止施工作业,工地塔吊、脚手架要提前做好加固防护措施。所有低洼处、沿河两岸、野外作业人员,全部撤离到安全地点。
全体市民要增强自我防范和保护意识,尽可能留在室内,非必要不外出,密切关注天气预警信息,远离河流、水库等危险区域,不要去防汛抗灾现场围观,车辆尽量停放在安全区域。居住在高层的住户及时对高空悬挂物和阳台摆放物等进行转移,需要转移的群众,要积极配合所在基层组织(村、社区)要求,及时按要求进行转移,确保生命财产安全。
各单位要做好宣传督导工作。其他事项视雨情、汛情变化另行通知。
以上内容为资讯信息快照,由td.fyun.cc爬虫进行采集并收录,本站未对信息做任何修改,信息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快照生成时间:2023-08-10 18:45:21
本站信息快照查询为非营利公共服务,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进行删除。
信息原文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