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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西海都市报
随着天气渐冷,供暖问题再一次成为大家关注的焦点。自本报开设《关注省城冬季供暖》栏目以来,西海都市报App《记者帮》栏目、新闻热线0971-8457123收到许多小区居民提出的供暖问题。针对大家反映较多的小区供暖问题,记者第一时间采访了解。
“我们小区物业公司规定,先缴采暖费然后才开暖气入户阀门,没缴费的不给开暖气阀门。”日前,家住西宁市麒麟花园5号楼的陈先生反映。
陈先生说,10月10日小区正式集中供暖,这对所有业主来说,是一件好事。可物业公司人员只给缴了采暖费的业主家打开了暖气入户阀门,未缴费的业主家,不给开阀门。
就物业公司的行为,小区有业主曾给锅炉房人员打去电话交涉。但得到的回复,是物业公司客服办公室工作人员只给了他们一张整个小区缴了采暖费的业主名单,他们依照名单上在列的业主家信息打开暖气入户阀门,至于其他业主家的暖气入户阀门何时能打开,他们要等客服办公室工作人员通知。
华康家园业主:
缴费率要达80%才供暖
“我是西宁市昆仑路华康家园的住户,我们小区供暖企业通知,今年我们楼上采暖费缴费率达不到80%,他们就停止供暖,可现在全楼缴费率只有6%。”居住在1号楼的马女士称,她所住的1号楼共有100户,由青海华栋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负责供暖。
“前几年我们的暖气烧得还行。从去年开始,明显感到不热。我家是144平方米,家里平均温度刚到20℃,我在家都插着电暖风和电褥子。”马女士说,去年起,1号楼许多业主都在给供暖企业反映这个问题,但没有得到解决。
今年五六月份,1号楼里有几名热心业主提议大家将集中供暖改为分户采暖,这个建议得到了许多居民的支持。就在大家开始各自缴纳安装壁挂锅炉等相关费用时,楼上有几户业主不同意分户采暖,最终此事不了了之。
但让马女士和其他业主无法理解的是:“今年供暖企业给我们下发通知,说我们整栋楼的采暖费要缴到80%后才给我们供暖,但整栋楼现在才缴了6%。”究其原因,马女士说,不是业主们不想缴采暖费,而是缴了采暖费后享受不到相应的供热温度。
“我也没缴采暖费,我们在业主群里说了,如果供暖企业今年到明年能将我们家中的暖气烧热乎,大家到时候会缴采暖费,但他们的这种做法就不对。”马女士说。
物业公司:
欠费太多无力垫付
就麒麟花园业主反映的问题,10月12日,西宁康泰物业经营有限公司项目部副经理李祥瑞介绍,小区共有4栋居民楼,942户业主,小区是从10月10日晚开始供暖的。
“10月4日,我们对整个小区做了打压,当时考虑节日期间,业主有的在家有的不在家,所以我们把整个小区的入户暖气阀门全部关闭了。10号晚上开始供暖后,只要是缴了采暖费的业主家,我们都打开了入户阀门。没缴采暖费的业主家入户阀门确实没开,要是他们及时缴了采暖费,我们随时打开。”李祥瑞解释。
李祥瑞说,每到供暖季,收取采暖费是个老大难问题。物业公司都是先买燃气才能供暖,为此,物业公司都是先垫付然后慢慢向业主收取采暖费,但今年物业公司效益不好,垫付不起采暖费。“我理解有些不缴采暖费业主的心情,他们想着供暖季家里要到28℃左右再缴采暖费,但想烧到那个程度,业主们都不缴费,我们也垫付不起燃气费。”
昆仑路华康家园供暖方青海华栋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供暖部相关负责人祝女士表示,供暖部确实下发了1号楼要缴费到80%才能起炉供暖的通知。
祝女士介绍,每年都有部分业主拒缴采暖费,物业会先行垫付,让整个小区供上暖气,欠缴部分供暖部要求大家在次年4月15日之前缴清即可,但只有少部分业主缴了,导致公司在无限度垫资。
“每年采暖季到来,我们都要先储备天然气,还要支付水电费、管理费、人工费、运行小修费、折旧费、大修理费。实在没办法,所以今年我们下发了这个通知。”祝女士说。
但就目前1号楼的缴费率来看,如果1号楼采暖费始终达不到80%,明年4月15日前,1号楼上已经缴了2024年采暖费的业主,公司会全额退费。
此外,对于家中怎样才算热?祝女士解释,每个人对于热的概念和理解都不一样。但每年供暖部都会和社区入户测温,业主家的平均室温是20℃到22℃,达到了《青海省城市供热管理办法》居民住宅室内供热温度标准。
相关部门答疑:
省、西宁市有相关规定
10月13日下午,西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物业管理科工作人员就以上两个小区的问题做出答复:根据《青海省城市供热管理办法》第四章供热收费第三十一条规定:热用户逾期未缴纳热费,供热单位按照合同约定可以加收滞纳金;经催缴仍不缴费的热用户,供热单位按照合同约定可以对其暂缓供热、限热或者停止供热,但不得损害其他热用户的用热权益。
《西宁市城市集中供热管理暂行办法》第五章用热管理第二十一条、 第二十二条规定:采暖费用由房屋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承担。采暖费收取时间为每年8月1日至9月30日,由用户直接向供热单位一次性缴清。
13日下午,记者询问了西宁市物业供热办公室。相关工作人员说,目前西宁市大部分小区存在业主拖欠采暖费的问题。在这样的情况下,有些供暖企业采取的措施可能会让一些业主不太理解。“依据现有的规定,物业公司的做法是没有违反规定的。”随后,工作人员翻出《青海省城市供热管理办法》第四章供热收费第三十一条和《西宁市城市集中供热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后指出,这就给“先缴费后供暖”提供了理论依据。
工作人员称,如果小区业主拖欠越来越多的采暖费,不光损害了正常缴纳采暖费业主的权益,同时,如果小区供暖质量不达标,到最后会影响整个小区业主。所以,西宁市物业供热办公室倡议小区居民要积极缴纳采暖费。只有缴清后,供热企业才能有充足资金去购买燃气,才能保质保量地烧暖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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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生成时间:2023-10-14 06:4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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