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的订阅
  • 国内

贵州下月起全面禁止使用“生鲜灯” 拒不改正者处5000元至3万元罚款

类别:国内 发布时间:2023-11-13 19:00:00 来源:人民资讯

本文转自:人民日报客户端

程焕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新修订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12月1日起施行,届时贵州将全面禁止使用“生鲜灯”。

11月10日,贵州省市场监管局向全省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和市场开办者,发布了规范食用农产品照明设施的提醒告知书。该局提醒,市场开办者、销售者要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对使用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的照明设施进行自查自纠,停用可能影响消费者对畜禽肉类、果蔬类、海鲜类等食用农产品感官性状判断的“生鲜灯”等照明设施。

贵州省市场监管局提醒,《办法》施行后,食用农产品销售者仍使用不符合规定的照明灯具的,将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消费者如发现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可通过拨打12315进行投诉举报。

以上内容为资讯信息快照,由td.fyun.cc爬虫进行采集并收录,本站未对信息做任何修改,信息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快照生成时间:2023-11-13 21:45:03

本站信息快照查询为非营利公共服务,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进行删除。

信息原文地址:

关闭生鲜“美颜灯” 还原食物“真本色”
...红润鲜嫩。今年6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明确从今年12月1日起,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
2023-12-04 14:58:00
...生鲜店、商超十分常见。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公布《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12月1日起,这种容易蒙蔽消费者眼睛的生鲜灯将被禁止使用。监管部门
2023-11-22 14:30:00
【多彩新论】食品安全需要“食”时守护
...议审议通过新修订的《贵州省食品安全条例》,对“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餐饮具集中消毒”“网络食品经营”等方面作了详细规定。食品安全,重在源头,要从“食”守护。这就要求食用农产品
2023-12-15 14:52:00
目 录第一章 总则第二章 一般规定第三章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第四章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第五章 餐饮具集中消毒第六章 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第七章 散装食品管理
2023-12-07 06:07:00
贵阳菜市场生鲜“美颜”都关了吗?禁用生鲜灯首日记者走访调查
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12月1日起正式施行。其中明确提出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
2023-12-02 05:00:00
农批市场要与销售者签订质量安全协议
本文转自:辽宁日报为强化食用农产品监管力度,大连提出——农批市场要与销售者签订质量安全协议本报讯 记者吕丽报道 记者11月20日获悉,大连市市场监管局会同大连市农业农村局联合就大
2023-11-22 06:06:00
滨州市场监管系统采取各种行动规范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
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与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息息相关,为了衔接落实新修订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市场监管总局自12月1日起实施《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市
2023-12-03 20:27:00
...)18日,三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关于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生鲜灯”的提醒告知书,提醒全市各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和市场开办者,12月1日起,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生
2023-09-20 11:32:00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持续推进食用农产品禁限用药物违法使用、常规农兽药残留超标攻坚治理,近期,安徽省蚌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落实“三个一”,部署开展食用农产品重点品种市场销售环节风险排
2023-05-18 11:46:00
更多关于国内的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