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正处于一个信息大暴发的时代,每天都能产生数以百万计的新闻资讯!
虽然有大数据推荐,但面对海量数据,通过我们的调研发现,在一个小时的时间里,您通常无法真正有效地获取您感兴趣的资讯!
头条新闻资讯订阅,旨在帮助您收集感兴趣的资讯内容,并且在第一时间通知到您。可以有效节约您获取资讯的时间,避免错过一些关键信息。
本文转自:赣南日报
本报讯(李远浩 刘婷)近日,石城县人民法院审结首例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自诉案件,被执行人尹某迫于拒执罪的威慑力,一改躲避执行、逃避执行常态,积极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完毕,及时获得自诉人谅解,并申请撤回刑事自诉,石城县人民法院依法予以准许。
此前,尹某与陈某发生了劳务合同纠纷,石城县人民法院经审理后作出判决,判令尹某应支付陈某劳务工资32502元。判决生效后,尹某未主动履行义务,申请人遂申请强制执行。案件执行过程中,石城县人民法院向被执行人尹某送达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传票等法律文书。被执行人尹某在收到上述法律文书后,仅申报了其每月2100元底薪收入的财产情况,未如实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书之日起一年内的财产状况。经搜查,发现被执行人尹某2022年1月收入1.39万余元,但未用于履行判决义务,致使生效判决无法执行,石城县人民法院遂决定对被执行人尹某罚款3000元。但被执行人尹某在收悉罚款决定书后仍心存侥幸,毫无支付所欠陈某工资意愿。
为破解执行困境,维护申请人胜诉权益,石城县人民法院在加大执行力度的同时,敢于向拒执罪亮剑,积极引导申请人提起刑事自诉,申请人遂向石城县人民法院提交刑事自诉状。石城县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符合立案条件,立案受理后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并择期宣判。
开庭审理结束后,被执行人尹某才意识到事态严重,自己或将承担刑事责任,幡然醒悟,积极与承办法官联系,表示愿意协商解决。后在承办法官的调解下,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并支付了所欠陈某1.35万元。考虑到被执行人态度诚恳,自诉人遂撤回了刑事自诉,石城县人民法院依法予以准许。之后,被执行人尹某将剩余工资款全部付清。
这是石城县人民法院通过拒执罪威慑,倒逼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案件圆满执结的典型案例。拒执罪作为悬在被执行人头上的一把利剑,可以有效促进“骨头案”的执结。石城县人民法院将继续以拒执罪为抓手,加大对规避和抗拒执行的打击力度,营造诚信守法的社会环境。
以上内容为资讯信息快照,由td.fyun.cc爬虫进行采集并收录,本站未对信息做任何修改,信息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快照生成时间:2023-01-05 05:45:07
本站信息快照查询为非营利公共服务,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进行删除。
信息原文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