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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青海新闻网
青海新闻网∙大美青海客户端讯(记者王瑞欣 报道)记者从青海省西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相关规定,2023年度西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行政、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工作将于1月1日至2月28日进行。
据悉,此次行政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缴存基数上限为27034元,下限不得低于西宁地区现行最低工资标准1700元。各缴存单位需要严格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进行缴存基数的核定。计算住房公积金的工资基数应以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的内容为准。职工工资由六个部分组成: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为方便各单位及时调整基数,开通网厅的缴存单位可以登录西宁住房公积金网站“网上服务大厅”完成基数调整工作;未开通网厅的缴存单位可以持调整后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西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积金汇缴清册》(纸质)一式两份及电子版《月缴存额调整模板》到归集业务受理点申报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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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生成时间:2023-01-03 13:4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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